【新唐人2012年4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黄进恭、吴哲豪台中27日电)前立委江连福涉贿选案,遭判刑4年半定谳。江连福日前递状请求到彰化执行,昨天拘票到期,江连福却失去踪影。台中地检署今天表示,研判江还在国内。
前立委江连福因涉贿选案,经法院判决徒刑4年半定谳,江连福今年3月20日向台中地检署递状希望到彰化执行。
台中地检署表示,当时江连福没有现身,只递状表示他的户籍在彰化县,希望到彰化代为执行,案子由彰化地检署执行。
彰化地检署表示,江连福必须在4月18日上午10时前往彰化地检署报到,但人没有出现。检察官签发拘票要求台中市太平警分局拘提江连福,但江连福早已失去踪影。彰化检方今天告知台中地检署,没有拘提到江连福。
彰化地检署表示,当初受到台中地检署瞩托代为执行,如今江连福失去踪影,是否依法发布通缉,得由台中检方后续处理。
台中检方表示,昨天已召开专案会议因应,目前掌握到的讯息,江连福应该还在国内,相关单位会努力找人。
由于江连福户籍原本就在台中市太平区,三审定谳后,才将户籍迁到彰化县。法界人士表示,江连福可能受到高人指点,利用陈报户籍更动住居所方式,拖延到监执行时间,才会失去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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