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联忧 投保协议反害台商

【新唐人2012年4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27日电)台湾团结联盟秘书长林志嘉、台湾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理事长高为邦今天指出,两岸正在谈签署投资保障协议,呼吁马政府不要签“丧权辱国”条款,纵容中国掠夺台商。

林志嘉、高为邦召开记者会指出,现在正在协商的所谓两岸投资保障协议,对台商和中方的民间纠纷,以及台商和中国政府的纠纷,都是采取“协调解决”,这点非常可笑。

高为邦说,如果明明是非法侵占别人的财产,还去“协调”解决,那等于“不解决”,非法侵占者被“除罪化”。

高为邦表示,“协调解决”另一个问题是让对方漫天开价,有位台商在中国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被侵占,结果对方从20万元开始“协调”赔偿金额,谈了10年没结果,最后在媒体披露后,加码至50万元,协调解决就是单方片面“喊价”,受害的台商完全只能接受或不接受,没有谈判的筹码。

高为邦指出,过去台商还可以依中国法律要求处理,现在这个协议若签下去,反而陷台商于危险,得不到法律应有的保障,这种签法就是丧权辱国,当迫害台商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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