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4月20日讯】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有篇报导《入室抢劫 上海恶警称“我说的就是法律”》,说的是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四日,上海市宝山区国保大队带领十几人对法轮功学员陈蕾家进行抢劫,抢走家中电脑及书籍。当时国保部门的一位姓顾的处长拍着桌子吼道:“什么法律?我说的就是法律!”
乍一听,这位顾处长简直狂妄到了极点,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不敢说出这样的话。可是细思之下,特别是和中共邪恶的历史以及迫害法轮功期间诸多中共党徒罪恶的言行相比,他能说出此类话来,也是有滋养他的土壤。
一九五一年二月,中共中央对全国党徒下指示,说除掉浙江和皖南外,“其它杀得少的地区,特别是大、中城市,应当继续放手抓一批,杀一批,不可停得太早。”毛泽东亲自批示说“在农村,杀反革命,一般应超过人口比例千分之一……在城市一般应少于千分之一。”以当时中国六亿人口计算,毛一道批示就有至少六十万人头落地。
中共的指示与毛的批示有法律依据吗?怎么说杀人就杀人?他自己都说自己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连公检法都能砸烂,毛泽东无法无天的话自然就成了中共党徒杀人时依据的指令了。
中共的头目到了江泽民时期,中共早已号称要依法治国了,可是江泽民竟然出于个人妒嫉,一手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根据他的意图,《人民日报》发表社论,诬称“法轮功就是××”。在对法轮功学员具体迫害时,他又指示说:“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结果,中共党徒在迫害法轮功时竟然以此作为迫害法轮功的依据。《人民日报》发的社论不是法律,江泽民的讲话更不是法律,可是在具体的迫害中,却成了迫害的依据。
中共的“610办公室”是江泽民一伙为专门迫害法轮功而设立的类似于希特勒盖世太保的特务组织,其头目刘京,于二零零二年大年前夕,在长春南湖宾馆召开部署镇压法轮功的会议上,暴跳如雷地批评了吉林省“工作不力”,下达了“彻底铲除”的死令,并在这次会议上部署对法轮功学员“可以开枪打死”。
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法轮功学员为了讲清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在长春利用电视插播技术,通过有线电视的八个频道播放了《法轮大法洪传世界》与《是自焚还是骗局》两个影片,令中共异常震惊。江泽民更是恼怒到了极点,密令对参与插播的法轮功学员“杀无赦”,于是五千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至少七位法轮功学员被折磨致死,十五位法轮功学员被判以四到二十年重刑。
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中共根本不讲法律。当然如果按照法律办事的话,中共根本就达不到迫害的目地。中共对法轮功学员迫害中的抓捕、劳教、判刑、开除、刑讯逼供、监视、骚扰、酷刑乃至活体摘取他们的器官,没有一样不是违反法律的。
中共的基层人员在迫害法轮功学员时竟然说:现在是非常时期,对法轮功可以不讲法律。吉林公主岭国保大队的恶警在绑架法轮功学员时蛮横地说:我们就是不按法律办事。河北省迁安市法院人员公开宣称:法轮功案子不按照法律办案。长春中院对法轮功学员上诉的案子不开庭就直接宣判,而且说:法轮功的问题可以不走法律程序。四川省西昌市政法委副书记告诉律师:我们不讲法律。吉林农安“610”对律师说:在这我们说了算,我们讲政治不讲法律,你们愿上哪告就去上哪告。湖南益阳市对法轮功学员张春秋进行冤判的法官说:“现在是党权代法要镇压法轮功,我们只能走过场,走形式,没有办法,这怨不得我们。”上海市宝山区国保大队的顾处长说:“什么法律?我说的就是法律!”
从历史上来看,中共不讲法律是一脉相承的;从现实来看,中共普遍不讲法律的根源来自于其头目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政策与指令。中共为了迫害一个教人做好人的功法,完全置法律于不顾,所以才有了今天的各级中共党徒在迫害法轮功学员时的猖狂叫喊。可是受到迫害的能只是法轮功学员吗?法律被破坏的情况下,每一个中国民众受法律保护的权利都会不同程度地被剥夺。法轮功学员为捍卫自己权利的反迫害,当然也是对全体中国人民权利的维护。
文章来源:作者提供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