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总统:3方向减少死刑

【新唐人2012年4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20日电)总统马英九今天说,中华民国现在确实还有死刑,但从3个方向减少死刑,包括废除绝对死刑、减少相对死刑的法律;三审定谳后,会穷尽一切程序确定无可挽回时,才会执行。

总统指出,相关状况都和国际社会做了非常诚恳的沟通,让他们了解目前台湾的民意与法律,都还没有到废除死刑的程度。

马总统上午在总统府主持“人权•未来”─“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国家人权报告发表记者会,在回答媒体询问台湾执行死刑是否会与两公约抵触时,作上述表示。

总统认为,两公约里面规定并没说不可以有死刑,而是若要实施死刑,一定要是重大且无可饶恕的犯罪,两公约把死刑适用的范围缩到非常小,同时也鼓励各国朝向废死方向前进。

他说,欧洲人权公约是在世界人权宣言之后、比联合国1966年两公约还早16年,也被认为是人权发展史上重要里程碑;可是欧洲人权公约在1950年通过时,并没有废死规定,后来是用很多的议定书,到1982年时开始废死,但保留战争时可以使用死刑,到2003年时全面废死。

因此,总统表示,从1950年开始有公约,到52年后才完全废除死刑;英国、德国、法国等国废除死刑的过程,都不是短期,英国花了30多年、法德都超过100年,只有东欧国家要加入欧洲联盟时,被要求先废死才能加入,所以在1、2年内就废死。

马总统说,了解这个状况后,政府多方跟大家说明,中华民国现在确实还有死刑,但从3个方向减少死刑。首先,废除绝对死刑,现在没有一个强制死刑的犯罪;其次,减少相对死刑的法律,法务部也指示检察官尽量减少求处死刑;最高法院三审定谳后、死刑执行前,还会穷尽一切程序确定无可挽回时,才会执行。

他表示,国内对废死议题确实还有很多意见,需要多沟通。最近几年很多欧洲团体来,对这个议题高度关切,他也都非常诚恳向访宾说明,举出欧洲各国废除死刑过程的情况。

马总统说,政府目前的做法是朝减少死刑使用,这对政府来说做得到,也做到了,和他过去担任法务部长执行死刑数字相比,是差满多的。

在法律没有修改情况下,马总统表示,最高法院三审定谳的死刑,在执行前,法务部穷尽一切途径到没有任何理由不执行时,依法还是必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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