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4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16日电)台最高法院行之有年的保密分案制度于今天正式走入历史,改为一般分案。最高法院表示,今天即有1名民众声请查询案件的主办法官,预估两个工作天后,以书面回复给声请人。
最高法院于3月13日修正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处务规程,删除“保密分案”相关规定后,本月9日召开民、刑事庭庭长、法官会议,修正“最高法院民、刑事案件编号、计数、分案报结要点”中与保密分案制度有关的条文,今天正式废除保密分案。
最高法院今天也同步在网站上公布声请表格,只要是诉讼法规定的案件当事人、被害人、告诉人、告发人、辩护人、辅佐人、诉讼代理人等诉讼关系人,都可上网下载书面表格且填写资料后,以邮寄或亲自送件的方式,声请查询主办法官姓名。
最高法院表示,只要符合诉讼法规定的关系人,都有权利声请,法院受理后,由书记官制作公文书,以书面回复,民众即可得知案件的承办法官,使人民司法受益权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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