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4月14日讯】(中央社台北14日电)中共中央党报“人民日报”今天头版文章高举法治大旗,“重庆日报”则再度点名批评薄熙来,并以“可耻”、“身败名裂”的字眼直指他和王立军等人的违法违纪不得人心。
重庆日报今天头版发表题为“违法违纪不得人心”的评论员文章指薄熙来、王立军等人违纪违法,对重庆改革发展稳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也使自己“身败名裂”、并称“宪法规定每1位公民都要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遵纪守法光荣,违纪违法可耻!”
批评直指薄熙来与王立军,用字遣词之重;而对英商海伍德(Neil Heywood)之死,今天则未点名薄熙来的妻子谷开来,称“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司法机关,得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衷心拥护。中央的正确决定大快人心,薄熙来、王立军等人的违纪违法不得人心。”
文章还提到,普通人违法纪,影响是局部、有限的,领导干部违法纪,“影响的是大局,污染的是整个社会”、“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旦严重违纪违法,更会被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所不齿。”
重庆日报是中共重庆市委员会机关报,评论员文章代表了报社观点与立场。
相较之下,人民日报则较和缓、以“今日谈”短文讲述法治的重要性,未直接点名批评薄熙来与王立军。
人民日报引用大陆已故国家领导人邓小平的话称,“不管谁犯法,都要由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司法机关依法办理,任何人都不许干扰法律实施,任何犯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谁都没有擅权营私的特权,谁都不能存一丝‘刑不上大夫’的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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