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4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13日电)台中市陈姓男子去年到碳烤店吃饭,不满店家要求进出手部要盖章以管控人数,涉嫌手握8颗子弹出示给盖章女店员看,导致女店员惊吓报警,案经台中地检署检察官声请简易判决。
台中地检署检察官声请简易判决书指出,35岁的陈男去年6月晚间与友人到中市沙鹿区1家碳烤店用餐,因要外出店员要求在手部盖印章,以控管用餐人数心生不满。
陈男第1次外出时,拒绝女店员盖章,并表示若未盖章要另算人头收费也没关系;但第2次要外出时,向盖章女店员伸出手臂,平举掌心向上并握拳,女店员正要盖章时,没想到陈男张开手掌,发现掌内竟有多颗子弹。
女店员惊吓报警,经警方到场查扣8颗子弹,发现子弹并不具杀伤力。陈男坦承有出示子弹,但否认恐吓,指称他要外出拿子弹去车上放,因不小心而被看到。台中地检署检察官侦查终结,全案依妨害自由罪嫌,声请简易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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