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所税 个人成本采先进先出法

【新唐人2012年4月12日讯】(中央社记者杨佳宁台北12日电)财政部长刘忆如今天公布证券及期货交易所得课税方案,个人成本计算采先进先出法,成本认定原则为原始取得成本,股票持有满5年以上,交易所得半数为当年度所得,另半数免税。

刘忆如表示,成本计算方法采先进先出法,成本原则为原始取得成本;上市、上柜及兴柜股票在101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者,上市及上柜股票以101年最后交易日的收盘价,兴柜股票以101年最后交易日的成交均价与原始取得成本,两者孰高认定。

刘忆如说,证所税对于个人的所得计算为交易时的成交金额,减去原始取得成本、必要费用及扣除额。

刘忆如指出,如果课税标的的有价证券、期货及选择权的交易有所损失,得于当年度交易所得中扣除,扣除不足者,得于以后3年度之交易所得中扣除。个人取得的股票持有满5年以上,得以交易所得的半数作为当年度所得,其余半数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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