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琪二审出招 想找舅当辩护人

【新唐人2012年4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11日电)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开庭审理黄琪假冒顶新集团小开名义盗刷案,黄琪一审被判刑6年,检方认为量刑过轻而上诉。黄琪出招,想选任他的舅舅担任辩护人。

本名黄照冈的黄琪被控假冒顶新集团小开魏宏帆名义,申办美国运通公司“黑卡”盗刷新台币约600万元;黄琪另被控自称期货高手,向房地产投资客宋姓女子诈财194万元,遭检方以诈欺、伪造文书等罪起诉。一审判决黄琪诈欺部分无罪;伪造文书罪部分判刑6年。

高院下午开庭时,羁押中的黄琪独自到场,他说舅舅本身有打过官司,到看守所探望时也教他法律知识,所以想找舅舅担任他的辩护人。

法官询问他的舅舅学经历和法律是否有关,黄琪回答会再询问,若法院不允许,他会另作考量。法院近期内会对此回复。

黄琪认为,检方在还没收到判决书正本前,就能提出上诉理由,是重大瑕疵。法官询问相关侦查笔录有无证据能力,黄琪都答初步看来没有意见,希望之后委由律师表达意见。

黄琪并称,当初没打算诈骗宋女买屋,虽然现在是百口莫辩,但当初借款时确有来源可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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