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4月10日讯】作者按:《参选纪实》即将在香港出版,现摘录部分文字和图片,先行网上发表,基本按书上的排列,现在发表第二章台湾央广等的采访报导,台湾的选举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台湾央广再访孙文广讨论选举无效
2011年12月22日
(按:杨宪宏(台湾中央广播电台著名主持人2011年12月13日电话访问山东大学退休教授孙文广,14日播出录音,现在整理出来,供参考)
杨宪宏(台湾中央广播电台著名主持人,下称杨):今天《焦点访谈》访问的是山东大学退休教授孙文广先生,在前不久的节目里我们曾经访问了孙文广教授,介绍了他参选山东大学人大代表的想法和在当局重重障碍之下如何推展竞选活动的。12月12号投票日终于来了,学校的公安和国保组成的监控人员竟然把他软禁在家里不让他出门,这说起来真是可笑。
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是目前中国公民政治参与的唯一管道,虽然有不少选民认为这样的选举就是走过场,许多人甚至从来不投票。但还是有不少人认为参选或是当选还是会起到一点监督政府的作用,因此尽管在重重困难之中,各地还是有不少独立候选人锲而不舍地投入选举中。在这之前,我们已经为大家介绍了非常多的地方独立参选人投入选举之后,受到骚扰、监控、软禁、殴打、绑架、传唤、拘留甚至被逮捕等等打压。在选举中,各种政府违法的现象层出不穷。这次孙文广教授的参选也不例外,宣传展板被破坏,孙教授也被阻止进入校区做竞选宣传,当局动用十多个人24小时监控他,在投票日前夕甚至对他抄家,威胁、阻止孙文广的支持者等等。
令人好笑的是,12月12日投票这一天,孙文广教授被困在家中,不准出门。投票当天学校组织十多个人带着六七个摄像记者来到孙文广家,要他(在家中)投票。这次投票结果怎样呢?孙文广教授已经77虽,面对这样一个老人的参选,当局有必要如临大敌如此对付他吗?通过今天的节目我们再次打电话到山东大学请教孙文广教授,来谈谈他最新的处境和状况。我们现在进行《焦点访谈》。
杨:这里是中央广播电台《台湾今夜•为人民服务——杨宪宏时间》,进行的是《焦点访谈》的单元,我是杨宪宏,我今天要访问的是在中国山东大学退休的教授孙文广老师。
孙文广老师,请问你在电话线上了吗?
孙:在。
投票日我被困在家中
杨:谢谢孙老师接受我们的访谈,12月12号山东大学已经举行人大代表选举的投票,那投票的情况到底是怎样的呢?我们听说你被困在家里,不能出门,好像听说投票柜还送到你家来,有这种事吗?
孙:是的,完全是事实。
杨:情况是如何?
孙:情况是这样,12 月12号是投票日,我早早出门,准备先到学校的餐厅吃饭,吃完饭再到投票点,我下楼的时候大概是七点四十吧。大门里边站着大约五六个国保、公安人员,都是年轻的,不让我出门,我说我去吃饭,吃饭也不行,我使劲往前冲,那个门稍微开了一点缝,就发现门外面有四个国保,左边两个、右边两个。
杨:都是国保。
孙:加起来大概将近十个人吧,就在门这个地方阻拦我,再往外一看呢,十多米以外,在马路对面,几乎一字排开,加起来二十多个了。后来知道他们来了很多车,就是堵着不让出去。我一个77岁的老人,没有办法和这些小伙子相争,我就问,为什么不让出去,他们不讲话。
杨:不讲话?
孙:不讲话,有的说你年纪大了,回去休息吧,我就在门厅里被他们阻拦到中午。
杨:一直到中午?
孙:是的,后来呢,我在厅里走来走去,电梯里有人上去下来。我就跟他们说:不让我出去,侵犯我的人身自由,很多人都看见了。后来我就想还不如给大家发一点宣传材料,这是个蛮好的机会,但让他们(公安)看见是不行的。所以我就进电梯,一会上去一会下来,(在电梯中)给他们讲一点情况、发一点资料,有的人很同情,有的冷淡。一上午就过去了,中午回自己家吃饭,下午继续是这样。
票箱抱到家门口,我拒绝投票
下午大概三点左右,我坐在家里,突然有人敲门,我出来一看,是我们管理学院里的一个工作人员,党委的工作人员,抱着一个大票箱,说“孙老师,请你投票”,我说你怎么到我家门来叫我投票呢?
杨:票箱拿到你家来了?
孙:拿到我家来了,对。
杨:那是谁?就是原来投票点的人?
孙:就是他(党委)的工作人员嘛(选务人员)。
杨:他们来了几个人?
孙:好像抱票箱的就他一个,管理学院的就他一个,他的背后大概有五六个人,拿着摄像机在摄像。
杨:这些人是什么身份?
孙:其中有一个我认识,是公安的,学校公安处的,其他的我都不认识,不像管理学院的。我跟他们说,这个票我不能投,投票是无记名投票,法律规定的,保护个人隐私,我现在写选票你们都看见了,后面的摄像机都照下来了,还有隐私吗?怎么叫无记名投票呢?谁都知道我投给谁了。这个做法是非法的,我拒绝投票,我要去(投票所)投票。
杨:对啊,就到那个投开票所。
孙:我要去,他们就说不能去,理论起来没有道理了,是吧?后来我就说你把选票给我,他就把选票给了我,还有一个选民证也给了我,选票上非常非常简单,就是五个人的名字,没有性别,没有年龄,没有党派,就这么一个选票。
杨:五个名字,没有照片?
孙:没有照片,没有年龄,没有男女,什么都没有,就是这五个名字。
杨:有党别什么的吗?
孙:没有。
杨:那有编号吗,一二三四五?
孙:没有。
杨:也没有,也没编号?
孙:没有编号。这个选票现在就在我手里啊,我现在把它拿来了,将来我照了照片发出去。
杨:选票你没有还他啊?
孙:给了我,结果没有投,他不让我到投开票点去。
杨:他们就给了你一张选票,然后走了?
孙:走了。
杨:那他也没有把这一张空白的选票,不管你投没投,有没有收回去?
孙:没有。
杨:这个在台湾是不可以的。
孙:哦,是吗?
台湾选票丢一张可能就是无效选举
杨:台湾选票发出多少张就要收回多少张,你发五百张就要收五百张回来。少一张都不可以,少一张这个投开票所就惨了,这个投开票所的票数可能会被宣告无效,除非能证明有人偷走选票。偷走的选票还是要追回来,如果有人污损选票,当场撕破,撕破的那张还是要拿回来。台湾的选票发出多少张要收回多少张,一旦发出的张数跟收回的张数不同,或是说一张不见了你也无所谓,那就代表选票是可多可少,可有可无,就变成票柜里头的票是不可查证、不可相信的。你们有选举人名册吗?
孙:有的。
杨:那你在拿走选票之后有盖章吗,或是说有签名吗?
孙:没有,没有盖章。
杨:啊,那这个选举人名册拿来干嘛?
孙:就是啊,他就给我了,我就拿起来了。
杨:那他有一个选举人名册不是吗,有一本名册。
孙:可能还不一定有呢,贴出来一个选民榜。
杨:那这样的话,有多少选票就没人知道了。
孙:那是的。
台湾开票前票柜是不可以动的
杨:台湾的情况是你到投开票所去,票柜是不可以动的,动了以后大家就反对,票柜只要离开投开票所大家就会反对,因为这样就表示主持投票的人可能会做票。投开票所不能停电,如果亮了又暗了的话,也惨了,那一定是想投塞选票进去,做假。这个在过去台湾专制独裁时代是发生过的,就是每逢投票必停电,所以我们很有经验。
我们在领取选票的时候会有一本造册,这个造册就是记录你是谁、年龄什么的,你拿着你的身份证去,然后你给他对一下,你还要拿一个印章去。印章盖在你的选举人名册名字上面,给你盖个章,给你一张选票,过去还会在你的身份证上盖个戳,说明你投过票如果你没有带章就要留一个手印,所有的程式都要非常仔细,因为只要一个程式不对就完了。进到投开票所里头他就有一个印记,一个你要投给谁的圆印记,你要在你投的人上面的空格盖一个章。
台湾的选票是没有说你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上去的,我们没有那一格。反正你要参选的话,参选的资格很简单,只要参选了上面就会印你的名字,就会有号数,因为他要抽签。你像你有五个人嘛,甚至于你要参选,他竟然没有把你印上去,就是会有第六格。那一般台湾就是说要抽签,你是第几号,因为第几号比较容易宣传。到了最后选举的时候,大多数不是认名字,而是记号数。比如说这一次总统选举,蔡英文抽到了一号,马英九抽到了二号,宋楚瑜抽到了三号,所以他们一出来都会比手势。有些老人了,对一些字认起来不方便,号数他比较容易认,投二号,投三号,投一号,就这样子。到最后你就会看到台湾的大街小巷上到处都是号码,一、二、三,然后大家就开始记名了,谁是几号,打开选票后对一下号码上的名字,就盖章了。台湾是这样,所以你刚刚讲的那个程式,我觉得基层选举这样办是很不切实的,非常不切实。知道什么时候公布结果吗?
孙:不知道,上一次是隔了四天以后。
杨:孙教授你估计一下你们这个选区有多少选举人,就是投票人。
孙:投票人大概是一万多吧。
杨:一万多,那很少啊。
孙:是的。
杨:开票大概一个多小时吧。
孙:是的。
杨:那他不能当天开完就公布吗?
孙:没有。
杨:没有当场开票?
孙:没有,没有开票。今天(12月13日)一早我就写了一封信,给山东大学党委书记,我跟他说,建议他马上开票。因为票运到另外的地方夜长梦多,会出现作弊的现象,我希望他能够主持正义,马上开票,而且公布在什么地方开票,人们可以去监督这个开票。我拿着这封信去找,到他办公室等了半个小时,他不见面,后来说上午不来了,我只好退出(信交给秘书)。
选务工作违宪违法,选举应该无效
现在有一个问题,这次选举中存在着许多违宪违法的事例,其中一个是当局规定男的候选人必须是(中共)党员,把很多非党员都排斥到外面去了,是违反宪法的,宪法规定男女平等。违法的地方太多了,比如说,有人来听了我的演讲,回去就受到警告,党委找去谈话,问:“你还想毕业吗?你还想考研吗?”另外就是我的朋友,到山东大学来帮我助选,有十几个人,第一天来了他们(公安)就摄像,马上去查,每一个人住在哪里、叫什么名字,全查出来了。以后公安到他家里去谈话,说:再去支持孙文广就要劳教,很多威胁,最后这十几个人几乎都进不来了(公安在山大门口堵住)。到这个程度,这都是违反法律的,因为有部法律规定选举中不能采取威胁的手段干扰选举,如果有了,就要判三年以下徒刑,这都是明确规定的。
杨:这个法叫什么名字,叫选举报名法吗,还是……?
孙:不是,它叫选举法(还有刑法)。
杨:选举法叫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适用一个类型的选举吗?
孙:不是,它这里面包括很多了,包括区县的选举还包括市里的选举,有一些规定在里头,其中有一条非常明确,就是违法的话要判刑的。现在既然有这么一些现象,大量、普遍的现象,我们就认为这个选举是无效的,就得打官司了。打官司前首先我们要取证,有些证据大家都知道的,很容易取,比如要男的(候选人)是党员。还有一些是个别的,他们在后面做一些动作啊,这个我们要去取证,比较难,因为大家都害怕,我把名字写上做证,会不会开除我啊。
这类选举舞弊,后面要告发,争取重新选举,在台湾是一个什么状况,能不能请你介绍下?
选举公务机关违法,“选举无效”
杨:台湾的情况,我们总共有三种情形跟选举有关,但这个都是不涉暴力的,涉及暴力的话那还有刑法,就是不涉暴力,各种情形有三个。
第一个就是“选举无效“,选举无效指的是办理选举的有关机关在选举的案子上面,选票不符合或是他执行投票的过程中有不符合法律的情况,整个选举宣告无效,就是你开票也没用,因为是整个选举无效。
第二个叫“当选无效”,通常就是被抓到当场买票,就是某个候选人去买票,用威胁的方法或是各种方法,妨碍到了整个选举的公平性,经过法官宣判,当选无效。国民党的候选人在过去一两年被判当选无效的,大多数是被抓到贿选、贿票。所以前两年台湾有很多地方举行立法委员的补选,大概有六个地方,都是因为当选的国民党立委被法院宣告当选无效,因为他贿选、买票,被取消当选资格甚至要吃官司,抓关起来。
所以孙教授你听懂我讲的这两个的不一样了吗?选举公务机关的违法叫“选举无效”,参选人的违法叫“当选无效”。这是两个不同的官司,在过去的情形里常会同时被起诉。有时候是比较混合型的,都会被起诉的,当选无效最主要的就是有证据证明这个选票里面有问题,要求法官、法院或是检察官查封选票,查封选票以后要清点选票。我刚讲台湾如果少一张选票,或者选票多了,选举无效。
所以你说你手上有一张选票,我第一个反应就是说这次选举无效了,选票必须查证。在台湾起诉了以后,由地方检察官查封选票,查封以后又要查验,一张一张一张地拿出来看,一张一张地清点,数位要对,所有记载能被验证。可是我现在听起来如果选举名册并没有盖章没有核实,他发出选票,这种选举当然无效了,因为就表示他不核实这个数字,那选票就随便他做假了。
票箱在开票前离开投开票所,“选举无效“
中国的情况跟台湾不太一样,选票的票箱还可以动来动去,在台湾是不可以的,只要票箱被看出曾经离开过,在开票之前离开过投开票所,“选举无效“,那是绝对选举无效。刚刚我听你讲的过程,我的看法是你们的选举根本就是无效的,以台湾的法律讲就是如此。孙老师我听起来的话,不晓得选务单位如何核实发出的选票跟收回的选票,那不是给自己很多做票空间吗?那就是假的嘛,投票根本就是假的。
台湾还有一个规定,选举前一天选务单位领走多少选票,这个数字也是重要的。总共发出多少选票,收回多少选票,还剩余多少空白票,数字统统要对,一个数字不对,选举无效,所以他们都很紧张。如果有人没有投下去,员警马上就到,问你的选票呢,他说我想拿回家作纪念,不可以,没有拿回家做纪念这回事,你只要拿了选票就要投进票柜。你可以投空白票、弃权票、污损选票,把选票上面搞得乱七八糟,都可以,可是不准把它撕破,撕破要吃官司,也不可以带走,反正你进去,选票一定要做了处理才能出来。因为对他们来说少你一票,他们整个投开票所就就完了。选务人员任务重大,选票差一张就是选举无效,选举无效以后他们是否接受选举无效的行政处分或是有没有过失,这都要接受调查。至于这种所谓的投票之后没有马上开票,在台湾那是绝对百分之百的选举无效。
“意图使人不当选”
你遭遇的情况,在台湾有一个罪名叫做“意图使人不当选”。也就是说一些人不准你去做宣传,威胁你,到法庭去,“意图使人不当选”这个罪名就成立了,是要坐牢的。
孙:意图使人不当选,那么这个东西比较空泛吧。
杨:如果你侮辱他、骂他,用不实的传言侮辱他,就是意图使人不当选。我给你举个例子你就知道这有多严重,宋楚瑜出来参选,蓝营的立委在地方告诉大家说,你投给宋楚瑜就是投给蔡英文,或是说你投了宋楚瑜就是投了废票,宋先生马上在公开场合说,这是意图使人不当选,要告你,对方马上就住嘴了。
孙:有人在背后造谣,说孙文广的女儿是“藏独”等等,就是触犯了这种罪名。
杨:是,这就是意图使人不当选,这个不是诽谤罪,是意图使人不当选,你刚遇到的都是意图使人不当选,在台湾这是重罪。
孙:哦,好的。
杨:谢谢孙文广老师来谈谈你的经验,谢谢,再见。
2011年12月22日孙文广整理于山东大学
2011年11月、12月
──转自《希望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