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近3成家庭电价不增

【新唐人2012年4月9日讯】(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9日电)能源局说,根据台电已完成的电价合理方案,约29%的家庭用户电费支出不会增加,但依使用者付费原则,高压、特高压工业用电电价将上涨。

经济部能源局今天表示,将于11日由次长黄重球邀集“电力及天然气价格咨询会”,并于会后参考委员意见,整理电价合理化方案,陈报经济部核定。

依国际能源总署(IEA)2011年版的统计报告:我国住宅用电价格全球排名第2低,工业用电价格排名第4低,属全世界最低的国家之一。

台湾电力公司表示,近年来国际燃煤、油、天然气价格维持高档,以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40%的燃煤为例,亚太地区澳洲煤现货离岸价格98年1月1日为每公吨80.04美元,101年3月29日为每公吨105.3美元,涨幅为31.6%;另油及天然气则各上涨了54%及88%。

截至100年底,台电累积亏损达新台币1,179亿元,若电价未能调整,101年度预计税前亏损将逾1,000亿元。

台电所提出的电价合理方案,将住宅用电基本生活用电度数,由110度提高为120度,其电价不予调整,预估约有325万户(占全体用户数29%)的电费支出不会增加;而用电在330度以内用的756万户(约占全体用户数67%),每月的用电支出约增加87元。

在产业界部分,能源局表示,由于考虑中小企业的负担能力,对于多数中小企业适用的表灯营业或低压电力,电价调幅将低于高压与特高压电力。至于高压、特高压电力电价则采不低于供电成本原则处理,将仅就燃料成本增加部分,调整流动电费。

同时,为减缓工商企业受电价调整的冲击,经济部已就相关配套措施与工商及中小企业团体沟通研议中,将会并同电价合理化方案提出。

此外,现行依“电业法”对公用路灯、学校、公用自来水及电化铁路用电优惠将维持,“电费折扣奖励节能措施”及“县市家庭用户节电竞赛”也将持续推动。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