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4月9日讯】近日从大纪元上刘晓的评论文章《强摘器官问题现美非移民签证申请表在警告谁?》一 文中了解到,从2011年6月开始,在网上填写美国非移民签证申请DS-160表格时,必须回答“你是否曾经直接参与强制移植人体器官或身体组织?” (Have you ever been directly involved in the coercive transplantation of human organs or bodily tissue?)
这条消息在笔者读来,直有石破惊天之感。这是因为:
一、这代表美国政府对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惊天罪行指控的认可、背书;
二、这代表美国政府不仅承认中共活摘器官罪行的存在,而且在采取措施,在自己现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活摘罪行说“不”;
三、对于那些因善良的本性不愿相信活摘罪行的,或出于其它原因故意瞪着眼说瞎话否认活摘器官罪行、甚至指活摘法轮功学员“造谣”的人来说,美国政府的这一举措,无异是当头一棒。作为被称为“国际警察”的世界第一强国,都已以这种方式“默认”了活摘罪行的存在,我们还要因为自己的懦弱而假装不知道,以避免承担道义责任吗?如此,当真相大白之时,面对子孙后代,我们何言以对?
四、对于那些曾经参与、正在参与这种罪行的警察、医生,以及这条“线”上的所有罪犯们,这个消息更加是应该让他们惊恐的日夜睡不着觉的。自王立军出走美国领馆之后,中共危楼之行将倒塌,是个人都看见了。大权在握的,如薄熙来、曾庆红们,早已将薄瓜瓜们、曾伟们送到海外置业安身;中层干部们也各显其能,不管是家人后代,还是金银财宝,都是能转移的都赶快转移。作为凶手或帮凶的你们,准备好了吗?!中共一旦倒台(很快了!),你们往哪里跑?境内,你们逃不过人民和法律的审判;境外,没有地方给你们容身!为自己计,为子孙计,唯有立即停止这种罪行,收集和以适当的方式(比如向追查国际组织秘密举报),适时公布罪证,才是唯一可能的出路。
据追查国际发言人汪志远先生透露,那名作为持枪警卫目睹了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过程的证人,是主动向追查国际曝料的,当时追查国际为了他的安全,曾考虑要不要将录音公布,但他自己要求公开录音。也许,这是为了减小他良心的负担吧。这种听从良知召唤的决定,以后会被历史证明是最明智的。
除了以上感慨外,美国政府选择以这种“悄无声息” 的方式,对活摘罪行做出应对,倒是出乎笔者意料之外。自共产邪恶主义产生以来,世界上一直存在着两大阵营:自由世界和共产邪恶主义。苏联和东欧共产国家的解体本已大大削弱了共产主义阵营,但作为自由世界领袖的美国,面对中共等几个仅剩的“共产主义四人帮”,却显然缺乏应有的魄力和担当。
话又说回来,美国移民局将强摘器官条款加入非移民签证表格,也算是表达了它对这种罪行的官方抵制。
与强摘器官并列的,还有“你是否曾经指使、煽动、从事、协助或以其他方式参与过种族灭绝?是否曾经从事、指使、煽动、协助或以其他方式参与刑讯逼供或虐待他人?是否曾经从事、指使、煽动、协助或以其他方式参与司法外杀戮、政治谋杀或者其他暴力行为?在担任政府官员期间,是否曾经负责或直接执行过特定的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动?是否参与过招募或使用儿童从军、是否强迫妇女堕胎或强迫他人结扎”,等等,都是一些国际公认的反人类、反人道、反人权行为。
上次笔者在《王立军到底有无将活摘证据交予美国?》一文中提出,王立军交给美国政府的材料中,应该是包括了活摘证据,而美国政府如果一旦选择公布此种证据,就意味着它承认了活摘罪行的存在,并不得不有所行动。
现在看来,美国政府已经有所行动了,只不过是以它认为的恰当的方式:既承认了这种罪行的存在,也抵制这种惊天罪行,但又不直接将自己放到“风口浪尖”。现在看来,只有像新唐人、大纪元、明慧网等为数不多的媒体,才有这种胆识和担当,一直都在“不遗余力”的揭露这种惊天罪行。
如所有参与活摘者能及时收手,不再参与迫害,那么,受益的,不仅仅是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在天理人理都难容的罪恶面前,能够及时收手,受益的还有作恶者本人。
再重复一次前面所说的:为自己计,为子孙计,唯有立即停止这种罪行,收集并以适当的方式适时公布罪证,才是那些人唯一可能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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