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4月9日讯】(新唐人记者易如、张旖旎采访报导)据中共官媒《法制网》4月5日的报导,18位省级公检法司“四长”,即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厅(局)长,司法厅(局)长职位发生变动,其中大部分异地交换任职。时事评论员杰森分析指出,涉及18省的公检法司人事大变动,很可能是为了清洗江系周永康的人马。
《法制网》报导说,18个发生职位变动的公检法司“四长”分别在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青海、宁夏、新疆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任职。其中,省级检察院检察长更换人数最多,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山东、贵州、新疆7个省(区)检察院检察长易人。而这些新任“四长”,有的过去在中共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或政法单位任领导,有的则是从政法单位新提拔上来的或者从上级政法单位调任的。
拿下周永康人马
继中共“培训”首届全国政法委后,此次对公检法司“四长“进行大规模人事调整出于哪些目的?在当前极为敏感的时期做出这一举动的具体是什么?对此,杰森给出了具体分析。
杰森认为,首先,政法委体系是属江派人物周永康所管,如果中共这次做出的动作是为了换一批人,则目的很可能是把周永康的人拿掉。
杰森说:“应该说是原来政法委体系是周永康,周永康当然是江派的人,如果说是以前的人被清洗掉那非常可能是把周永康的人拿掉换别的人,这是非常有可能的。”
杰森还分析了另外一种可能性。通常,中共为了防止一个军区的司令员长期管理军队,导致军队过度效忠该人,所以经常将各个军区的司令进行对调。目前中共可能是效仿调换军区司令员的办法,将各省政法委领头人对调,因为中共也不希望各个地方公检法对一个人的效忠超过对中共党组织的效忠,这样的情况下就是模仿军队司令员的对调对政法委也进行对调。
政法委破坏司法独立 权力过大源于迫害法轮功
杰森指出,本应按宪法规定独立存在的法院检察院等机构都最终通过政法委管辖,而导致只能按政法委最高书记,即周永康的思维运作,这无形中就是在整个中国的司法体系或其它的体制上加了一个帽子,这个帽子完全破坏了中国的司法独立。因为法院、检察院和公安人员实际上应该是有一个权力界限、权力互相制衡的过程,但是因为现在公检法司部门统一通过一个机构,即政法委,在汇报政法委的过程中,就得按政法委的思维方式去运作,那么它们之间权力制衡司法独立的因素就彻底地荡然无存了。
杰森具体列举在重庆“打黑”过程中,通常由政法委给出统一思想,检察院、法院、公安人员一块办公,案子即可“神速了结”,“打黑”变“黑打”,毫无司法独立可言。另外,薄熙来在3月9日也明确说了重庆打黑是整个政法委的决定,并非重庆市在单干。
杰森还指出,整个政法委一权独大,控制整个司法践踏中国司法,其实来源于迫害法轮功。因为在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政法委的权力明显膨胀,最终形成一个特殊的权力中心,而它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加有效的组织各种各样的国家机器镇压法轮功。虽然镇压法轮功没有成功,但是政法委被培养的非常强大,这个过程就促成了目前以周永康代表的第二实际权力中心。
周永康道德败坏附体司法系统 随意践踏法律
中共对整个中国的控制如同邪灵附体。杰森认为,中国拥有一个国家应有的机构,如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如国务院)、军队,以及公检法等部门,但是中共控制下的中国除了有作为一个国家存在的机体之外,中共还依附于整个每一个国家部门,并且权利大于该部门的行政领导。
杰森说:“实际上就是中共党组织的政法委从上到下控制着整个中国的司法体系,政法委的最高一层周永康就是杀人犯、是一个道德败坏的人。他控制下的整个法律体系完全也都是他选的人,一定要选道德败坏的那种、一定要选那种把法律当成什么都不是的、把上级的命令看的比法律重十倍的人,只有这样的人他才好指挥、才能进行执行它所谓的这种践踏法律的一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