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4月5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5日电)前立委何智辉被控于新竹科学园区铜锣基地发放农林公司奖励金涉贪,台湾高等法院去年更二审以贪污治罪条例将他判刑14年;最高法院认为贪污金钱认定有矛盾等,今天发回高院。
法院判决指出,何智辉被控于民国89年至91年间为农林公司向科管局关说,先后以自己担任立法院科技资讯委员会、预算决算委员会召集委员的权势,在立法院提出不利科管局的议案,藉势借端勒索科管局给付新台币2亿2354万余元,再侵占花用。
高院去年更二审以贪污治罪条例中的藉势借端勒索财物罪,将何智辉判处有期徒刑14年、褫夺公权8年;农林公司负责人熊名武则判有期徒刑11年、褫夺公权5年,熊的特助温世才判有期徒刑7年、褫夺公权4年。
最高法院认为,科管局在何智辉等人藉势借端提出议案逼勒给付奖励金前,已同意给付农林公司奖励金约2亿7100万元,并已先发放1亿元;高院更二审认定其中1亿元非不法所得,却认定其余款项为不法财物,理由矛盾。
此外,最高法院指出,更二审对熊名武被诉故意遗漏会计事项,导致90、91年度财务报表发生不实结果部分,漏而未判,因此将案件发回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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