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4月1日讯】澳洲商人吴植辉上诉中国广东省高等法院失败,将在狱中度过十余年。去年12月,他因挪用公款、行贿受贿和伪造公司记录等指控被判入狱13年。他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但是30日发出的判决显示,仅仅挪用公款一项罪名被取消,法院将刑期改为了11年半。
据悉尼晨锋报报导,吴植辉的支持者们声称吴由于和中国广东省当地国有企业发生纠纷而被陷害。他拒绝以原始价格出售自己公司的股份给该国有企业(岭南集团)。
法院宣判过后,吴植辉嘱咐妻子务必尽快出售中国房产马上返回澳洲。其妻子周丽淇对大批守候在外的澳洲记者表示,判决显示岭南集团势力强大。她认为案件的幕后原因是要控制丈夫公司的股权。
在吴植辉最初60小时的审讯过程中,办案人员大部分时间用在劝说他转让公司股权,仅仅一小部分时间用在澄清指控事实。周丽淇说:“我之前没有披露这些,是因为我以为这里的法律是公平、公开的,但是没有这种事。现在丈夫被判,岭南集团很容易通过起诉易网通(Et-China)来控制广之旅(GZL)的股权。”
吴的辩护律师陈有西表示,检方很多起诉荒谬且没有依据。挪用公款罪名建立在吴和香港熟人的会面,但出入境记录显示当时两人都未在香港。法院最初的13年判决让吴非常震惊。他的支持者们表示可能是因为吴毫不让步的表现让中国法院难以接受,所以重判。随后吴更换律师,找到和广东地方政府熟识的朱列育(Zhu Lieyu)。朱律师对费尔法克斯媒体表示:“广之旅曾是国有企业,现在私有化了,资产到哪里去了是人们关心的问题,人们感情上难以接受。我对之前岭南的事情一无所知,但动机本身不能给人定罪,法律上需要事实依据。”
澳洲外交部表示吴植辉已得到减刑,但有可能继续上诉。发言人表示领事官员将和吴保持密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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