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敏记录卡随身带 免药害要命

【新唐人2012年3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清芳台北28日电)你有药物过敏吗?不妨把药名写在“药物过敏记录卡”上,有个真实案例忘了这张卡,只记得“那个样子的药”,结果换家医院诊所看病,就不幸发生差点要命的药物过敏。

财团法人药害救济基金会执行长翁菀菲今天指出,随身携带“药物过敏纪录卡”连同健保IC卡,是最笨也是最有效预防再次过敏的方法,因为健保IC卡登录的药物过敏资料,可能会有跨院或小诊所就无法读取的情况。

在药害救济基金会的案例中,有位曾有药物过敏史的老妇人,因牙龈发炎至社区诊所就医,老妇人告知医师好像有药物过敏但不记得药名,牙医治疗后开立普遍使用的抗生素(amoxicillin)和止痛药,没想到老妇人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全身表皮和黏膜溃烂,住进烧烫伤加护病房足足2个月才出院。

药害救济基金会调查,这名老妇人患有慢性病,平时在固定医院就医,虽然病历上有记载老妇的过敏药物品项;老妇人和家人也知道药物过敏,但总以为医院有纪录就好,所以并没有刻意记下药名,没想到连看牙医都可能遇上过敏药物。

翁菀菲指出,民众被问到会过敏的药物时,往往只记得“那个吃了会皮肤痒的药物”、“那个某某颜色、某个形状的药”,正确做法是记下药名,或将药物过敏记录卡连同健保卡随身携带,就医时主动告知,领药时可请药师帮忙核对,以免再次误用过敏药物引发伤害。

药害救济基金会表示,药物过敏是指服用、涂抹或注射药物后,引发身体出现免疫性的抗拒反应,绝大多数是轻微症状如皮肤痒、红疹等;亦可能出现极少数因药物过敏引起休克、皮肤溃烂、肝炎,甚而导致死亡的严重案例。

药害救济基金会印制用药过敏纪录卡及卫教单张,并分送至全台各地基层诊所,有需要的民众可向邻近诊所医师询问,或向药害救济基金会免费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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