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3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龙瑞云台北26日电)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今天公布市售肉品查处名单,且首次针对进口商裁罚,进口商树森公司、裕贺公司与全弘公司,共裁罚新台币60万元罚锾。
食药局区管中心主任潘志宽表示,食品药物管理局自2月中旬开始与地方卫生单位联合加强市售肉品稽查与检验,完成18件调查,均已经地方卫生局依法裁罚及公布查处情形。
潘志宽表示,地方卫生局已裁罚进品商树森公司48万元、裕贺公司6万元及全弘公司6万元,总计共裁罚60万元罚锾。
他说,另外也有2件分别为1家餐饮业者及1家肉品供应中盘商,因提供不正确原产地资料,分别遭处10万元及3万元罚锾。
潘志宽指出,上述餐饮业者及肉品供应中盘商,是因为提供不实肉品原产地(国)资讯而遭受处罚,例如假冒纽西兰或澳大利亚牛肉。
潘志宽说,依据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定,如贩售违反动物用药残留标准,如检出含乙型受体素,除违规产品须依法没入销毁外,对违规业者也将处6万元以上、600万元以下罚锾。
另外,卫生机关在稽查过程,厂商或业者若提供不正确产品原产地资料,或规避稽查情事者,将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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