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商业投资 法官记申诫

【新唐人2012年3月23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3日电)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卢玉润经营商业投资,担任有限公司股东且持股超过10%;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今天依违反公务员服务法,议决予以申诫。

公惩会指出,卢玉润于民国94年10月28日家族成立“千金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时,登记为公司股东,并投资新台币340万元,占资本总额800万元的42.5%。

公惩会指出,该公司于98年7月31日变更登记时,卢玉润的持股比例仍未变动,她办理99年财产定期申报时,将投资登载于公职人员财产申报表,并于99年12月28日持向监察院申报财产。

监察院发觉卢玉润的投资违反公务员服务法规定,而提案弹劾,移送审议;公惩会认为她有违公务员服务法“公务员投资于非属其服务机关监督之事业,为非执行业务之有限公司股东,而其所有股份总额不得超过其所投资公司股本总额10%”,决议予以申诫。

另外,南投地检署检察官林天麟在台北地检署任职期间,被查获与前立委何智辉等分别在“天成饭店”、“水户日本料理”、“鱼介日本料理”等餐厅餐叙10次;已婚的林天麟另被查出与洪姓女子有不正常男女关系,遭监察院弹劾、移送。公惩会予降壹级改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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