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3月23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23日电)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表示,限制员工权利新股给单一员工数量,是考量各种员工奖酬规定衡平性,并避免奖酬集中于少数经营阶层,影响股东权益。
媒体报导,外界认为限制员工权利新股规定发行至少须奖酬10位员工,导致找寻奖酬对象有一定难度,盼修法放宽限制员工权利新股发给单一员工数量限制。
金管会表示,限制员工权利新股给予单一员工的数量,不得超过申报发行总数10%,是参考员工认股权凭证相关规定,考量各种员工奖酬规定的衡平性,并避免奖酬集中于少数经营阶层,影响股东权益。这项规范在法规预告期间,外界并无提出不同或建议意见。
不过,金管会指出,对于企业实施限制员工权利新股特定需求,将密切注意并视企业实施情况及对股东权益影响,再适时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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