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大陆联姻广告 婚友社罚十万

【新唐人2012年3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18日电)林姓男子在网路上刊登中国大陆新娘联姻等内容,遭移民署以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等规定裁罚新台币10万元。林提诉愿遭不受理后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驳回。

判决书指出,林男经营的婚友社,因在网路上刊登内容含中国大陆新娘等婚姻媒合广告,遭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以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等规定裁罚10万元。

林男主张是工作人员把该内容误予复制到网页上,他无意从事跨国婚姻广告,又他只是因误植短短几个中文字,就被裁处10万元;林男因此提起诉愿,诉愿经不受理后,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该网页文字内容客观上会使消费者误认可经由婚友社介绍,而认识大陆女子并成就姻缘。此外,林男对网页内容有监督义务,也有能力删除,因此有监督不足的过失责任。

法院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认为移民署裁处10万元是依法最低法定罚锾金额,并无违反比例原则等,因此驳回林男。全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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