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食品 卫署:有评估机制

【新唐人2012年3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龙瑞云台北15日电)食品安全如何把关,国内学者今天提出担忧食用基因改造作物风险,卫生署回应,依法令规定基改作物进口前需查验登记并经由咨议会审核过,确认安全后才能上市,并落实强制标示。

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食品组食品查验登记科长王慧英今天表示,国内针对基因改造作物只准许玉米与黄豆进口,对其规范也很严格,进入台湾后依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定“查验与登记”后,送到“基因改造食品咨议会”审理,确认安全性后才能上市。

王慧英表示,凡使用基因改造的玉米与黄豆制成产品,且重量达总重量5%以上时,需“强制标示”含基因改造的字样。

王慧英进一步指出,少部分产品,如黄豆油、玉米油、玉米糖浆、玉米淀粉等加工层次高,且最终产品不含转殖基因片段或蛋白质的加工产品,因已不含基因成分,不用标示,还包括散装的。

王慧英表示,“基因改造食品咨议会”每2到3个月召开一次,由15到20位名分子生物、农艺学、农业化学、毒理学、免疫学、营养学、生物化学、 生物统计、微生物学、医学、药学、生物技术及食品科学等相关学术领域中学者专家及消费者保护团体参与安全性评估。

王慧英表示,每年约10多个案子送咨议会审核,且都需经多次审查,从不同层面评估基因改造食品安全性及过敏性评估,通过审查后才能进口,有些案子是需经过2、3年时间才完成的。

台大农艺系教授郭华仁呼吁,卫生署应加强基改商品标示立法及市场抽验,更应进行有效边境管制。郭华仁建议,政府应恢复台湾自产黄豆及大豆种植,掌握食品安全的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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