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3月13日讯】中共人大会议即将在14日表决通过,人大会在8日作出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由于该“修正案草案”第73条,涉及“秘密拘捕”不通知家属的例外规定,网友齐批侵犯人权,连日来在微博上各路专家学者,民间社团高呼人大暂停表决,并列举出一旦实施将给社会带来的危险。
3月8号,中共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在人大会作关于《刑诉法》修正草案的说明,最新的修正草案中第73条规定,“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和“恐怖活动犯罪”被拘留后,不通知家属的规定是将“秘密拘捕”合法化,严重侵犯了每一个中国公民的人权。连日来网络上发起民间运动,试图阻止这个“恶法”在人大通过。
多位律师及学者呼吁阻止通过修正案,并在网上发起投票,仅几个小时,就有一万多人投票,其结果显示超过93%网民不同意通过、或希望暂缓表决该法案,此投票当天就遭当局删除。
历史学家章立凡微博发贴预测“刑诉法修正案”73条一旦通过后的中国国情,1.失踪人口、移民人口双增;2.资金放量外逃,国民经济衰退;3.富人、精英易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穷人多涉嫌恐怖犯罪;4.访民数量下降,失踪官员警员增加;5.丛林法则盛行,或公报私仇,或私报官仇(杨佳式);6.网络议政减少,无预警突发事件增加。
维权律师刘晓原发推建议删除《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稿)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可以“有碍侦查”为由不通知家属的规定。他说:“我个人观点是,不论涉嫌任何案件的犯罪,只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就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在无法联系上家属时,必须通知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
媒体人温云超也在推上倡议“全民劝停恶法大行动”,呼吁网民发邮件、短信、打电话告诉他们认识的人大代表︰“刑诉法修正案是恶法,无论如何不能通过”。
维权人士屠夫指出, 煽颠和危害国家安全本来就是口袋罪,写篇文章说几句人话,争取点权利,就被它们当敌人,都能往这口袋罪里装,而刑法修正案最大的恶就是会为了方便作恶,不惜把任何与此无关的都往那口袋罪上靠。
网友押沙龙斥责: 刑法73条想想就恐怖。政府可以合法地让公民秘密失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劳教制度还没废除,又要来个73。而且我不太理解,一个大活人不见了,也不通知家属,那家属要不要去报案?公安局接案么?接案后怎么查?怎么答复家属?一个大活人丢了就丢了,法律成什么了?
网友garytone指出:争议刑诉法修正案73条。 (秘密羁押导致的)永远失踪,不但可能,而且已经发生。很多不明羁押死亡即属此类。现在在支持这种混账立法的人,不管现在权势多盛,他自己或他的后代会自食其果。
广州警官谭树对北京的两会记者发出紧急呼吁,请用你手上的相机及摄影机,将两会代表手持表决器时,按下同意通过《刑诉修改草案》的每个代表记录下来!历史将会永远记住这些代表他们“同意”的手!以备后人瞻仰!转发!扩散!
不少网民痛斥,文革时期的“反革命罪”现在已变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指出,《刑诉法》通向朝鲜一类暴虐专制国家的道路。
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著名法学教授江平批评最高人民法院的报告中只谈“司法公正”不谈“司法独立”是很大的倒退,他认为,法院报告中提到要关切民意,是出于“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但这会导致“人治”复辟,令公安权力过大,十分危险,他说,“现在的公安最妙的一点就是采取了刑讯逼供或者变相的刑讯逼供之后不留下证据。如果法院真正能够站在维护被告人权立场上就好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