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瘦肉精 应避免婴幼儿食用

【新唐人2012年3月12日讯】(中央社记者龙瑞云台北12日电)含瘦肉精美牛“强制标示”,行政院卫生署副署长林奏延今天在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表示,以小儿科医师的立场认为应该标示,18个月以下婴幼儿应尽量避免食用。

台湾团结联盟立委林世嘉表示,研究显示,若18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含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美牛,会影响发育,因为婴幼儿的肝脏生长未成熟,无法完全代谢与分解。

林世嘉表示,日前总统马英九也指示,“强制标示”,是否未来也应该在含瘦肉精美牛食品标示“孕妇、幼儿、有心脏疾病者不宜”。

林奏延以儿科医师的身份建议,“婴幼儿尽量不要食用”。他进一步指出,倘若开放含瘦肉精美牛进口,应标示‘18个月以下婴幼儿应注意食用’的字眼”,但这仍需取得全国共识。

长庚医院毒物科主任林杰梁日前表示,18月龄以下婴幼儿无法代谢莱克多巴胺。台湾妇女有坐月子吃内脏习惯,妈妈吃了含瘦肉精的内脏时,令人担心小宝宝从母乳,或是吃到含瘦肉精的肉粥,对于幼儿的发育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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