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3月12日讯】全国政协委员宗立成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社会不应该戴着有色眼镜来看待干部子女。官员将子女送出国外是他们的公民权利。官员把子女送出国就受到非议是不公平的。宗立成的这番话引发了中国社会和网民的争议。
据北京出版的《新京报》3月7日的报导,宗立成甚至还说,一个官员是久经党的考验,一步一步走上这个官位的,是老百姓的精英,应该得到更多的社会关爱和尊重!他表示,如果是一个工人、一个普通的公务员把自己的子女送出国学习,这就无可非议。但因为某人是个官员,把子女送出国就要受到非议,这是不公平的。宗立成还声称,他这么说不是因为自己是位官员,而是要给社会一个公平。对宗立成的这番话,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表示,官员子女出国读书不是教育问题,涉及到官员的信息是否公开,他们的收入是否合理,是否廉洁等问题。他建议,有关部门将子女,尤其是未成年子女出国读书情况,纳入官员申报范围,有助于对其财产情况进行监管。
3月7日公布在中国网滨海高新网上的、针对宗立成言论的一个点评指出,不可否认,干部送子女出国是公民权利;但现实问题不能不让公众焦虑,一些腐败官员的背后经常有子女在境外、甚至全家在境外等情况。再者,结合现在的收入现状,很多公众认为一般官员家庭收入并不足以支撑子女出国的财务支出。作为支配公共权力、有“权力寻租”便利的领导干部,公众对其的关注和期待自然会更高。要让干部送子女出国这个“公民权利”不被质疑和放大,加快推进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以及官员作为“公众人物”的信息透明是当务之急。
另外一份3月7日发表在国际在线专稿网上的文章也指出,不错,官员送子女出国本身没有错,只要不损害公共利益,的确无可厚非。现在的问题是,没有一个基本的报告公示制度,公众对于官员及其家庭情况一无所知,面对送子女出国的高昂留学费用,公众必然要问一声:钱是从哪里来的?果真都是正常的薪俸收入吗?!事实上,官员因为要送子女出国而收受贿赂的例子不胜枚举,太多已经宣判的贪腐案件都可为之佐证;这足以说明,官员送子女出国的确是一个很重要的贪腐触因。因此,为“防腐于未然”,非常有必要将官员送子女出国的情况公之于众。
国际防腐败机构“透明国际”的亚太事务负责人廖然表示,宗立成有关官员送子女出国留学是公民权利的这番话简直胡说八道:“这个政协委员这番言论根本就是胡说八道。在中国反腐败反了这么久,连政协委员都是这个水平的话,真是很悲哀。谈了这么多年对政府官员的问责,政府官员在中国一个月的薪水是多少大家都很清楚,外国尤其是美国一年的学费是多少大家也都很清楚,一个政府官员有可能把子女送出国吗?大家关心的是这个。”
一篇发表于3月7日的署名王学进的新浪网博客表示,不可否认,有相当多的官员确是出于望子成龙的愿望将子女送出国深造,但也不用否认,有相当多的官员将子女送出国是基于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从近年来查处的贪官贪污受贿送子女出国留学案件看,基于三种目的的居多:一为招财进宝;一些实权在握的官员往往以子女留学为借口,暗示他人送钱送物,达到“创收”目的。以大贪官毕玉玺为例。毕玉玺夫妇经常故意在公开场合说儿子留学费用高,暗示他人“送钱”,有求于毕玉玺的人自然心领神会。姜某便以合办公司名义将31万美元存入在国外留学的毕玉玺之子的账户上。二为转移赃款;有一些贪官急于把子女送到国外,美其名曰出国深造,实际上是转移贪污受贿巨额赃款,将黑钱“洗白”。对他们来说,赃款犹如烫手山芋,无论藏在家里,还是存在银行里,均不安全。一旦出事,这些赃款就会成为犯罪证据,因此必须转移到海外。三为预留后路;近来坊间热议的“裸官”问题多与此相关。一些贪官先是将子女送出国外,再是将在国内的非法收入转移到子女在国外的账户上,有的甚至在国外置办房产,为自己以后外逃铺路。典型的如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张曙光,一人独居北京,将妻子儿女送往美国,随时准备外逃。
旅美中国学者程晓农对宗立成这番话表示:“现在中国的官员子弟在海外留学已经是一个非常普遍的流行现象。就像国内很多网民在意的一样,这些官员的名义工资都不足以供这些子女海外留学。最重要的问题是中国现在的政府保护官员的收入不公开,政府也不调查官员的财产和收入来源,所以官员才能够心安理得地用各种正当和不正当的收入送子女出国。”
一位叫孙维国的网民在商都网上发表题为“干部送子女出国是公民权利”是正确的废话”的文章说,宗立成委员说的非常正确,但宗立成委员可能忘了一个事实,老百姓从来没有说过不让官员送子女到国外学习,知道这是官员的权利。之所以对官员此举有议论、有质疑,是因为到国外学习需要很多钱,对照官员的工资收入,并不足以支撑子女在国外学习费用。这才是问题的根本,如果官员财产信息彻底公开,让百姓清楚知道官员有多少财产,这些财产是怎么来的。如此,只要官员的财产来源合法,送子女出国学习就不会遭受百姓议论、质疑,反之,叫百姓怎能信服?怎能不质疑?可见,官员是否送子女到国外学习本身不是问题,问题在于,送子女到国外学习的钱是哪里来的?也正因此,笔者认为,宗立成委员所称:“干部送子女出国是公民权利。”是一句正确的废话。
新浪网的一篇博客报导,中国著名反腐研究专家、中央党校教授林喆估算,目前中国有118万裸官。另据北京市检察院披露,近30年来,中国外逃官员数量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近4000亿。凡此种种,民众还能像宗委员那样“理性”看待官员送子女出国吗?!
对于“裸官”现象,对于政协委员称干部送子女出国是公民权利,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家属住在国外,工作、生活在国内,这是开放过程中必然发生的一种现象。但是作为官员,要在这个问题上严格自律,因为这对你执政不利,群众对这种现象也很不满。”他还说,中央管的上海干部每年都要向中央申报财产。
然而,民众要求的,却官员是向社会公开以便监督。目前中国官员只有财产申报制度,并没有对社会公开,对此人大代表韩德云认为,“财产申报关键是公开,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要系统推进,其本意在于让财产的变化在阳光下运行。”并表示:“申报不管是哪个制度,有公开才有监督。”政协委员宗立成“不要戴有色眼镜看干部子女”并认为“官员不一定是穷人,他们也可能有能力资助子女到国外读书,考虑到官员的信息没有公开,就说他们的子女出国读书有问题没有证据”,也正是官员的财产情况应该公示的论据。
新浪网民“历史揭秘网”发起一项名为“您对官员财产公示持什么态度?”的投票共有四个单选项,共超过2800名的网民投票。其中表示支持,应该尽快建立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有93.2%的支持率;不支持,国情不适合的有1.8%;认为条件还不成熟,需要继续调研论证的占3.2%;无所谓的占1.8%。新浪微博网民两会独立观察说:“虽然腐败是体制的问题,但不能以此做为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更贪腐的理由。”
维权律师刘晓原表示:“官员申报财产制度,按照中纪委的要求高级干部是必须要向中纪委申报财产,但不公开,我们所谈及的财产公开,尤其是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官员,不仅仅要向上级汇报,而是要向社会公开。像西方国家俄罗斯他们就连警察都是要财产公开的,民众要求的财产公开就是所有财产要向社会公开。”
澳门的政协委员陈明金表示:“财产公开是从政基本要求。”他说:“要么你就全心去做你的生意,你做多大都可以,要么你做公职为人民服务,你就要付出公开财产的代价。”
网络作家金世遗说,“我的女儿在美国读书,回到湖南总是会问,‘爸爸,我们湘潭怎么这么脏?而株洲和美国差不多啊!’这些话都让我感到很难受,是湘潭人不行吗?凤凰网刊登湘潭市委常委、副市长杨亲鹏为治理‘六乱’的决心强硬,就显示了湘潭人的行:‘凡是监督员抓到一个厅级干部,并罚到款的奖励1000元,抓一个处级干部奖800元,抓一个公务员奖励300元。我还把我老婆的形象在电视、报纸上公布出来,接受所有市民的监督。我没想过作秀,你不这样带头,市民会服你?不会服的’。然而,湘潭人还是‘六乱’,不如美国。”金世遗说,杨亲鹏为治理“六乱”态度是强硬,但搞的公示妻子形象这一套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情,远远达不到人民群众的要求。人民群众强烈要求的官员公示财产,湘潭市委常委、副市长杨亲鹏为何不带头去做呢?况且,湘潭市官场并非清廉的官场,不说其腐败透顶,至少也是腐败成灾了。从这个层面上说,湘潭市委常委、副市长杨亲鹏如果真是个清正廉治的官员,那么,就应该带头公示财产,向腐败官场开炮。“事实也证明,湘潭市委常委、副市长杨亲鹏是不可能公示财产的,因为他如果这样做了,轻的会被调离,重的会丢官。前湘潭副市长姜宗福,因为在网上发布了一些不利湘潭官场的言论,不就被调离到高校任职了,正反映了湘潭官场的腐败。姜宗福的调离只是在形上反映了官场的腐败,而湘潭市原副市长朱少中受贿、滥用职权案,就是在实实在在地反映湘潭官场的腐败了,湘潭市原副市长朱少中是以清廉形象著称于世的,可他受贿200余万元,另还滥用职权为他人减免800多万元。”金世遗说,“在湘潭腐败官场中生存的市委常委、副市长杨亲鹏,难道真的很清正廉洁吗?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杨亲鹏能否说说其女儿在美国读书的费用及其解决的情况?自己的财产有多少?夫妻收入有多少?能否公示出来,以消解公众的质疑呢?这些湘潭市委常委、副市长杨亲鹏敢公示吗?敢让市民服你吗?!”
官员公示自己的财产,不仅在自由民主国家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且也是衡量官员道德的重要指标。比如,今年是美国大选年,角逐白宫主人的人选,在野的共和党党内提名大战如火如荼、高潮迭起,朗穆尼连续获得爱荷华州和新罕布尔的胜利之后,党内提名看来唾手可得哪知半路杀出个金瑞奇,在南卡获得初选胜利,而且领先12个百分点。一个很主要的原因是朗穆尼的收入和纳税成了选民关心的焦点,他的竞争对手要他公布纳税表——也就是说公开财产,朗穆尼竞选团队应对失据,没有及时公布,大选结果出来之后才知不妙,才慌忙公布了2010年的报税记录。记录显示,朗穆尼夫妇2010年的收入是2千1百70万美元,给慈善机构捐款2百98万,向联邦政府纳税3百万。这份纳税记录还显示,绝大多数的收入来自投资回报,有1千2百60万美元,利息收入3百30万美元,分红4百90万,还有一些是商业收入、退税和其他收入。但此时公布,却为时已晚。
朗穆尼没有及时公布,是因为部分收入来自海外资产投资,而朗穆尼也不是“国家干部”。而在美国,竞选总统没有规定说必须公开财产,没有规定必须公开纳税记录,但在历史上,各总统候选人都会公开自己的纳税表,以显示自己在经济上是清白的。朗穆尼是美国近代历史上最富有的总统提名侯选人,富有本身没有错,错的是来路不明的财富,公开自己的报税记录也就是证明自己的清白,对选民有个交代,取得选民的信任。
反观中国大陆,诚信是最稀缺的东西,和谐是最泡沫的点缀,真的要想从新建立诚信,就从官员公开财产开始;真的要想营造和谐社会,就从官员公开财产开始,自上而下的公开财产。标榜自己是人民公仆的官员,如果不能公开自己的财产,还能代表谁﹖!
“华尔街日报”报导说,虽然美国经济连年萧条,但有的国会议员额外收入却涨了。一位路易斯安纳州的众议员拥有的餐饮连锁店给他带来好几百万美元的收入;阿拉巴马州参议员谢尔比2011年从他拥有的地产过户公司那里至少拿到10万美元的分红;众议员科尔从他拥有的研究公司拿到2万美元的顾问费;西维吉尼亚州众议员拉荷尔是EGR工业集团的副总裁兼任秘书长,分红至少1万5千美元,一位密苏里州的参议员2011年卖栗子赚了280块钱。……
美国议员一年的工资是174000美元,议员可以有额外收入,但是每年要公布收入情况。国会操守准则规定,议员的外快每年不能超过26550美元,但是作为股东分红没有上限,只是议员不能在企业担任全职工作。国会这样的规定,当然是为了保证议员的廉洁,好全心全意的作好选民代表的工作,但是当选国会议员也不需要辞去原来所有的工作,这也是美国立国以来的传统,议员只是暂时的代表,需要有养活自己的收入,同时也能跟社会保持密切的接触,免得脱离现实,脱离选民。
相比之下,中国官员的额外收入就是另一番景象。《中国新闻周刊》曾发表了一系列关于收入分配改革的调查报导,其中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的研究披露了中国政府官员灰色收入状况。2009年中国政府官员的灰色收入总额高达5万4千亿人民币,而同一年中国大陆中央财政总收入不到3万6千亿,官员额外收入超过政府财政收入的总和。这是中国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社会越来越不稳定的最主要促成因素。
中国大陆的官员,不是标榜自己代表人民的利益,要营造和谐社会么?公布官员财产是一举两得的事情,为什么不晒晒自己的收入,让自己的财产见见阳光?!
全国政协委员宗立成接受媒体采访时替官员抱起不平来了,“如果是一个工人、一个普通的公务员把自己的子女送出国学习,这就无可非议。因为他是一个官员,把子女送出国了,就要受到非议,这是不公平的。”提出,“干部送子女出国是公民权利。”
诚然,官员送子女出国是公民权利,问题是官员不是普通公民,而是承担公职,掌握公权的特殊公民。普通公民无可能将子女送出国作为寻租渠道谋取私利,而官员则有条件将此作为寻租机会大肆敛财,并且可以达到转移赃款和外逃铺路的目的。因此,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尚未实施之前,或者说领导干部亲属子女出国留学、定居申报备案制度推行之前,宗委员拿公民权利说事,为官员送子女出国遭非议鸣不平,其实在欲盖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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