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3月12日讯】两会期间,根据惯例,每省都要举行媒体开放日,其中有三位现任封疆大吏级别的高官受到有关个人政治前途的追问。这三个人中,一人以低调著称,另外两人都很高调,并被认为有“瑜亮心结”。坊间小道消息称,他们有望在今秋中共十八大上成为新一届最核心领导层的成员。不过,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来自重庆的高官的个人政治生涯或许正在遭遇致命的危机,因此也格外引发了舆论的高度兴趣。
但面对记者的提问,他们无一不对此保持谨慎的姿态,或不置可否,或王顾左右,或直指其为“传说”。也就是说,记者等于没问,原本神秘莫测,现在还是一头雾水,小道消息依然是小道消息,“传说”依然是“传说”。可以想见,随着十八大的临近,它们也将被传得越来越厉害。因为人的好奇心总是很强的,越是朦胧幽约的事物,越是希望看她个真切,总要变着法儿满足自己的内心驱动。
这也是中国特色的一种。“国情说”、“阶段论”是中国特色说的两大宝贝。小道消息或者传说盛行,在互联网的舆论扩张效应下,越发成为中国特色中十分鲜明的现象。而所谓“敏感”的事情更加容易成为小道消息传说的对象。比如前不久的“王立军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事件”,一开始是从小道消息传出来的,再比如,两会期间网上疯传一地方官员自杀事件,也是小道消息。而当下所有小道消息中,没有比即将举行的十八大上政治局常委有哪些人选更加令人关注和“揪心”的了。
小道消息之成为小道消息,有两种可能。一是丑闻,不希望外界知道并对自身形象造成不利影响;二是秘事,不希望外界提前了解并参与其中。王立军事件、地方官员自杀事件都属于丑闻,因此有关方面尽力遮掩真相,避免为人所知。国家或者地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则属于政界“秘事”,唯恐民众预闻其事,“干扰”其过程。这两种事,都是公众特别感兴趣的,因此一旦小道消息流出,就有了广泛传播的土壤。而小道消息能够从“密封的瓦罐”里泄露出来,一般来说,有三种可能。一种可能是传媒通过自己特有的方式和渠道,了解它们,并通过传播媒介,让更多的人知道;一种可能是当事人或者知情人出于某种原因透露了消息;一种可能是消息源故意泄露,以向公众进行试探。对于那些成为“小道消息”的事情,如果不是为了主动以隐晦的方式向外界披露事实,那么就会受到尽可能严密的封锁,多数难以为公众所知,只有漏网之鱼,公众才有可能一窥真容。
在新闻自由比较充分的国家,媒体当然可以充当公民良心的角色,千方百计了解公众关心的事实真相,并公之于众。但在我国,媒体并无此种功能和作用,而只作为宣传和教化的工具存在,因此也不可能担当其公民良心的使命,剖解事实,释疑解惑。在此情况下,当权力者认为一些事不宜为大众所知的时候,他就可以将那些事当作国家秘密掩藏起来,并据此要求当事人和知情人为之保密。媒体自诞生之日起,就在权力者和大众之间发挥了“中介”作用,它的最大生存价值就是作为民众的保护神,对权力进行监督,并在权力者作奸犯科、欺瞒大众、侵犯公众利益的时候,坚定地站在大众和良知一边,以自己特殊的方式,揭穿幕后的鬼蜮伎俩。我想那些媒体的创建者们至死也无法想像后世会出现出卖自己的灵魂,为权力者做帮凶和打手的不肖者。
失去媒体监督和制约的国家和社会,充满了危险。本来媒体起到了解压阀和缓冲器的作用,当它也被搬去的时候,那只有仰赖权力者的自觉。西方有句谚语,与其把人当作天使,不如把人当作魔鬼。用这句话来理解仰赖权力者的自觉,是多么荒唐可笑。尽管如此,如果权力者以公民的代理人自居的话,那么它就会自觉地为自己修建起预防的堤坝,也会建立必要的惩戒机制,防止权力失控的恶果,做到了这些,尚且不会令人完全失望。它们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权力的制衡和互相监督、信息的公开透明、公民的参与。权力者自身从体制上实现制衡,以达到相互监督和制约的目的,就建立了防止权力作恶的第一道堤坝。但是如果一切都在密室中进行的话,那么还是难以担保相互制衡的权力之间达成“密约”,相互妥协,分享好处,为此就要建立第二道堤坝,即信息的透明公开。只要保证权力者的所有应该公开的信息都透明化了,那么就可以防止相互制衡的权力者为了自身的利益损害大众的利益。在信息公开的前提下,如果公民无权参与政治过程,那么就无法保障权力受到有效的制约和控制。
而小道消息大行其道的底蕴是媒体丧失了大众保护神的功用,同时信息不公开透明,因此丑闻得以保密,密室政治主导了国家重要的人事任免事项,前者目的是为了“遮羞”,后者则是为了阻止权力者所希望的那些人之外的人,参与这一政治过程。由是,也让那些原本可以尽情享受“日光浴”的事情变得敏感和神秘,进而使之娱乐化,公众竞相参与猜谜,除了被排除在外的不快感之外,也会对权力者越发失去信赖感,对国家的未来缺乏明确的方向感。
我们从公众热衷于猜测那些未来的国家主宰者可知,他们是多么希望能够在开始酝酿人选的时候就知道那些人是谁,多么希望自己也能够参与选择和决定带领这个国家实现人民的福祉的人。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宪法》保障了中国公民有权知道自己的未来领导者是谁,他们是如何进入候选名单的,又是如何当选的,以及当选是否合法有效,全体公民都有权参与这整个过程,即使他们不能拥有直接通过选票决定国家领导者的权力,但他们的信息知情权是不可侵犯的。任何合法公民,都不应当被排除在其外。
这三位未来国家领导者的热门人选在回答媒体提问时,都显得温文尔雅,甚至是幽默风趣的,他们的回答带有某种机智的色彩,这也体现了他们作为资深政治人物的老练,我想他们拒绝对公众的猜测作出明确的回应,个人低调虽然是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恐怕还是由于某种约定俗成的东西,或者严格的禁令,使他们不能擅自提前透露正在酝酿之中的事情。
在民主体制下是绝不可能出现上述情况的。无论是成熟的民主体制国家,比如英美,还是新兴的民主体制国家,比如俄罗斯,它们的最高领导人竞选的过程都是透明公开的,从政党进行党内初选、确定候选人,到进入候选人名单的政客以各种方式竭尽全力获取选民欢心,直到最终选出国家的领导者,民众不仅对其全程情况了如指掌,而且亲自参与竞选过程。他们通过实际参与,对政治产生确定感、信赖感,可以实实在在地把握国家发展的方向,实实在在地履行自己的权利,实实在在地将国家发展的利益与自己的切身利益紧密统一起来。
作为一个开放的国家,一个向现代文明过渡的国家,中国的落后的政治习惯该改改了,如果是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那么它们明显不合法、不合理,就应当废除;如果是约定俗成的东西,就更应当打破陈规陋习,让中国公民也能享受现代政治,拥有政治知情权、参与权,真正“当家作主”,可以从官方和媒体的正当渠道了解一切应该知道的事情和真相,而不必从小道得悉八卦式的政治新闻,如是,则是对严肃政治的一种亵渎,也是对公民权利的漠视,更是对《宪法》关于“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背叛。
文章来源:《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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