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3月10日讯】据《美国之音》报导,出席两会的薄熙来昨天回答记者提问时,既否定重庆打黑刑讯逼供的指控,又申明自己及其家人是清廉的,甚至说不知道李俊这个人,这一惯于说谎的手法与上个世纪一样,2002年,薄熙来在两会谈及我的案件时也说不认识我,这如何解释呢?薄熙来的思想性格和虚伪本质决定了他仕途的走向,我相信,不久之后,他还会面临同样尴尬的问题,尽管有人保他,但他无法逃脱历史的惩罚。
海外媒体表示,重庆有个叫李俊的亿万富翁逃到国外,他最近在接受西方媒体采访时称,他在打黑运动中受到刑讯逼供。美国之音记者问,刑讯逼供这类事在重庆是否只是个别现象,谁该对此负责?薄熙来竟是这样回答的:“第一,你说的这个亿万富翁是谁我并不知道。第二,重庆在打黑除恶中,我了解的情况,负责任地讲,没有刑讯逼供。重庆的确在打黑除恶过程中涉及的面比较宽,但是我们是依法办案。……如果有什么确切的根据,你们可以提出来。但是我希望不要传谣。”
我想,谁在撒谎?谁在造谣?读过《李俊惊曝薄熙来打黑内幕》的人已经非常清楚,李俊不仅有亲身经历的控诉,而且有铁的证据支持,薄熙来竟敢说重庆没有刑讯逼供的事,难道李庄的话,樊希航的话,李俊的话,李修武的话,龚钢模的话,马晓军的话都是假的吗?薄熙来还说自己是负责任的,他至今承担了什么责任呢?他连承认重庆打黑中存在着刑讯逼供的问题,都做不到,何谈责任呢?
据报导,薄熙来对有人给重庆市和他本人及家人“泼赃水”表示“非常气愤”。他说“甚至说到我儿子在外边学习,怎么开红色法拉利,一派胡言。我感到非常气愤。我和我夫人也没有任何个人资产。几十年就是这样下来了。我夫人本来是司法部很早以前认可的律师,在大连期间办律师所就搞得很成功。……就是担心会不会有人给我们造谣说我们通过律师所挣点钱,就把她的几个分所一遭全关掉了。那是20年前的事。现在(她)几乎(就是)在家里边给我做一些家务。对她做出的这种牺牲,我很感动的。有人说我的儿子上名校,牛津、哈佛,那些学费哪来的?全额奖学金,我得说清楚。”
对此,我想说,泼赃水的人,恰恰是薄熙来自己,我写的《薄熙来与昂道律师事务所》一文依据的事实是假的吗?我出版的《薄熙来传》一书里的照片是假的吗?薄熙来竟敢说,他和谷开来没有任何个人资产,那么请问: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598号万达公寓28层南向的三套房子,不是薄熙来的吗?难道位于大连市中山区八一路中夏苑内,与画家宋雨桂为邻的二层别墅,不是薄熙来的吗?难道位于北京亚运村的昂道律师事务所的办公房不谷开来的吗?难道美国记者关于薄瓜瓜开着法拉利豪华车的报导是虚构编造的吗?如果是,为什么谷律师不敢起诉《华尔街日报》的记者吗?谷开来上个世纪到处声称打官司,为什么现在不敢有所动作呢?
薄熙来说,20年前就把谷开来的律师所关了,可是,我公开发表在《自由亚洲电台》网站的一张照片是清晰的,证明了1998年,谷开来设在原柏丽大厦6楼的四个房间,挂得是开来律师所的招牌,同一楼层还有她和美籍华人程毅君合办的惠瑞斯顾问投资有限公司,现在,大厦原址改为“大商男店”,但历史的记录犹在,执业律师谷开来敢于说这张照片是伪造的吗?薄熙来在本人上述出版物依然热卖的情况下,无视事实,明显是在自打耳光,每一个了解情况的大连人都可以证实,他这是弥天大谎。
正如2002年3月9日,薄熙来在两会回答记者提问时,一口否认认识我一样,读者可以从附件里看到香港《文汇报》的一则报导,它是一个例证。这位中共官场上左右逢缘的表演高手,现在,正身陷“王立军叛逃事件”的丑闻,尽管中南海高层有人保他,但并不能证明他是廉洁无辜的,我认为,他不是什么“失察”的问题,而是与王立军一丘之貉,他是王立军的靠山和黑后台。如同1999年,有人力挺王立军过关一样,现在,保薄熙来的人,将给他和中国的未来留下不祥的阴影,试问,如果当年,开原的人力车夫张贵成状告王立军获胜,王立军受到了教育和惩处,会有今天的可悲下场吗?薄熙来也一样,将来会有更多的李俊,李庄站出来,指控他徇私枉法,打黑“黑打”的问题,到那时,这件事不仅给薄熙来,还会给国家声誉造成重大损失。
据《美国之音》报导,重庆代表团的讨论进行了三个多小时,在近两个小时的问答阶段,薄熙来和黄奇帆回答了20多个问题。在这整个过程中,薄熙来显得轻松、自信,回答问题也比较直接了当。据悉,有四、五百名中外记者要求出席重庆团的讨论,获得批准的只有150多名记者。
由此可见,昨天,薄熙来没有出席人大例会,不是什么身体不适,而是花费时间,做了精心的准备,也明显地对入场记者进行了筛选,应对的问题也做了过滤,惯于说谎的薄熙来是骗人的高手,因为一辈子长于撒谎,经验丰富,所以,就显得“自信轻松”,但不论他怎么表演,怎么精于算计,都逃脱不了倒台的下场,他一时犹在,说明中南海政治格局还未裂变,他所属的派系力量强大,可以肯定地说,那些姑息养奸的人,将成为下一个走投无路的王立军,薄熙来的权力上升,将给中国带来新的巨大灾难!
2012年3月9日于多伦多大学梅西学院。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