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3月1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朝福高雄1日电)机动车辆停车怠速逾3分钟应熄火新制今天上路,高雄市环保局派员加强宣导,并以学校、医院等周边为怠速稽查和劝导的重点区。
高雄市环保局分别派出多组稽查员,前往高雄医学大学附设中和纪念医院、高雄市四维国小等,进行怠速稽查和劝导。
稽查员表示,发现车辆驾驶人有停车怠速却未熄火情形时,即上前劝导;驾驶人都已知道相关规定,也会接受劝导,没有发生争议情事。
高雄市环保局表示,“怠速”是指机动车辆停车时,仍维持引擎持续运转状态,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情况,就是中、小学学生家长于上、下课接送时,以及游览车司机为维持车厢内凉爽,而未将引擎熄火继续发动冷气怠速运转,导致车辆排放高浓度废气,严重影响空气品质及民众健康。
高雄市环保局说,环保署已订定“机动车辆停车怠速熄火管理办法”,违反规定者,处新台币1500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锾,并得要求改善;未改善者,得按次连续处罚到改善为止。
高雄市环保局今天先派稽查员到高医、四维国小劝导,并将针对学校接送区、风景区停车场、餐饮服务等场所,加强宣导机动车辆停等时应养成怠速熄火习惯。
这项管理办法今天起实施,3月至5月为劝导期,6月1日起将正式开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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