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2月29日讯】爱国同心会成员暴力骚扰法轮功学员,被台北地检署起诉,对此台湾法轮功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表示,法轮功学员的权益,在台湾是受到宪法保障。同时朱婉琪也指出,法官应该还给被害学员一个公道。
台湾法轮功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指出,爱国同心会成员采取暴力、煽动仇恨攻击法轮功学员,与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手法相同。
台湾法轮功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在中国大陆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还有这些打手们没有办法被绳之以法,可是在台湾的土地上法轮功学员在宪法和刑事法民事法的权利是获得保障的。”
朱婉琪表示,台北地检署对爱国同心会成员的暴力行为,做了一个适当的起诉。
台湾法轮功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这个案子是(民国)99年4月18号发生的犯罪事实,拖了两年才起诉,那我们不知道中间司法有没有受到不当的压力,但是我们对于检察官依法来办理和起诉的态度和做法我们表示肯定。”
台湾法轮功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台湾的政府以及台湾的司法,必须要注意今天法轮功学员,在台湾是享有宪法权利和司法权利的保障,当你大开大门让中共进来的时候,你必须要注意到不能以牺牲法轮功学员以及台湾民众的民主自由为代价。”
朱婉琪指出,中共对台湾法轮功的破坏方法,包括采取暴力骚扰,搜集法轮功学员黑名单加以迫害,甚至间接操纵台湾媒体,使其回避报导法轮功的反迫害的活动,她强调,台湾作为法治国家,这些都需要政府及司法的重视。
新唐人亚太电视陈辉模、刘姿吟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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