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百分之34.2公众认可裸官?社科院愚蠢到家了

【新唐人2012年2月26日讯】2月20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2012年《法治蓝皮书》。蓝皮书指出,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治国情调研组对北京、四川、浙江等23个省市的部分公职人员和公众展开调查。蓝皮书中说,公职人员对“裸官”的认同度相对较高,有38.9%的公职人员认为配偶可以拥有外国国籍,而公众的比例为34.2%。级别越高的公职人员对“裸官”更宽容,接受调查的省部级、司局级和县处级的公职人员超过半数认可子女拥有外国国籍或者外国永久居留权。

说实在话,笔者对社科院搞出来的东西一向持不信任态度,曾多次就一些具体的、明显不符合实际的“弱智数据”批评过他们,并呼吁国家撤销这个只会消耗纳税人钱财,对社会很少做出贡献的机构。

笔者作为“裸体做官”一词的首创者,认为此次社科院发布的信息,从“官越大,越认可‘裸官’”这个基本面看,还是有一定道理的:省部级、司局级和县处级的公职人员对子女拥有外国国籍或者外国永久居留权的认可度最高,其次是笼统的“公职人员”,最后才是公众。

但就其具体数据的可信度而言,“省部级、司局级和县处级的公职人员超过半数认可子女拥有外国国籍或者外国永久居留权”肯定是最高,因为在这一部分人群中,家庭成员中已经拥有或即将拥有、准备拥有外国国籍或者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比例恐怕早已超过半数了,他们没有理由不认可。

而“38.9%的公职人员认为配偶可以拥有外国国籍”结果就完全是胡说八道了。因为大多数基层公职人员,仅从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的角度考虑,也不愿意把配偶送出国,一个人在国内承担一家的生活重担。笔者作为一名基层公务员,虽然身边的朋友、同事也有孩子在境外就学、就业的,但鲜见有让配偶也一同出去,更少有让配偶拥有外国国籍的。平时闲聊中,大家近乎一致对“裸官”现象表现出担忧。

笔者以为,公职人员认可配偶长期居住在国外,无非有四条理由:一是配偶在境外就学、就业方面有优势,对家庭明显有好处;二是让配偶在境外陪就学、就业的子女;三是为了方便自己在国内寻花问柳;四是让配偶“打前站”,方便自己在在适当的时候“外逃”。

而发布“公众对‘裸官’认同度高达34.2%”的信息,社科院实在是愚蠢到家了。这绝对不能用“睁着眼睛说瞎话”来形容发布者了,只能是“没有动脑子”的人炮制出来的“伪娘”。道理很简单,中国社会的腐败已经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公众对腐败已经非常反感,而近几年大量贪官携巨款外逃,尤其是“裸官”一词被热议之后,公众对“裸官”已是加倍反感,因此绝对没有几个人真会认同使用“裸官”来治理国家。因此,社科院发布超过三分之一公众认同“裸官”的消息,就明显是发布人愚蠢到家了。

我不害怕社科院告我诽谤,只希望他们能在网上搞个调查。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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