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2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16日电)远东集团、太流公司、太设集团间针对太平洋百货经营争议,台北地院为太流公司选任3位临时管理人。太设表示,此举有助厘清争议,盼临时管理人依法行政。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为太平洋流通公司选任临时管理人事件裁定,选任具有法律、财经、会计专长的陈荣传、王弓、简敏秋为临时管理人。他们均非太流公司、太平洋百货公司、太设集团、远东集团的董事、监察人和经理人。
裁定书指出,选任临时管理人不仅可解决太流公司无合法的经营阶层以营运的窘境,且临时管理人指派适当人选到太百公司担任法人董事,不会妨碍太百公司的经营,也不影响公司员工和股东的权益,却可同时解决太百公司经营阶层的适法性,就太百公司经营权的争议,以及因为这些争议导致多起诉讼,可望有效解决。
太设公司表示,法院判定临时管理人对太流及子公司太百的董监事经营结构及集团运作均为良好进展,有助厘清争议;太流公司相关的印鉴、存折、财务资料等均应尽速交由临时管理人,希望临时管理人能依法行政,有效解决经营权和股权的争议。101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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