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2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16日电)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针对板信商业银行出租总部大楼超标,处新台币100万元罚锾。
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表示,板信商业银行总部大楼出租他人使用,使得全行的投资非自用不动产总金额超过银行法限制的标准。
金管会表示,根据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投资非自用不动产的总金额不可以超过银行净值20%;但是板信商银出租大楼的租金收入为新台币18.33亿元,已经占板信银行净值21.31%,已经违反银行法。
金管会表示,由于整个大楼面积很大,要改善需要一点时间,以及考虑过去经验,金管会给予板信银行2年的时间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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