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2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李香君台北13日电)陈姓女子与有妇之夫暗通款曲多年,直到妻子在丈夫的电子信箱发现用词露骨的暧昧信件,才让地下情曝光。台北地检署今天依妨害家庭罪嫌将陈女起诉,求刑10月。
根据检方起诉书指出,现年48岁、家住台南的陈女,在民国83年间因生意往来,结识从事贸易的廖姓男子,两人互动密切日渐产生情愫,便隐瞒廖男妻子,展开长达十多年的不伦恋。
两人相恋时多次在双方住处、办公室及各大饭店等地发生性关系,平均一个月1到2次,期间廖男还曾将陈女介绍给妻子认识,陈女还称呼廖男妻子为“大姊”。
岂料,廖男妻子在99年9月某天查看丈夫的电子邮件时,赫然在垃圾信件中,发现多封陈女写给丈夫的暧昧信件,内容露骨、不堪入目,质问丈夫后愤而告陈女妨害家庭。
检方侦办期间,三人出庭时,陈女坦承犯行但坚不认错,还大声咆哮反指责廖男妻子,检察官认为陈女犯后没有悔意,依妨害家庭罪嫌将陈女起诉,并具体求处10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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