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宇:监狱管理局的“我们一伙”都指谁?

【新唐人2012年2月13日讯】黑龙江伊春市金山屯法轮功学员秦月明,于二零一一年二月被佳木斯监狱迫害致死。家人为他讨说法,层层上告,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的一个处长对秦月明的女儿说:我们是一伙的,你告谁?那么,这个处长所说的“一伙”都是指哪些人呢?

秦月明是在佳木斯监狱被迫害致死的。秦月明是二零零二年因散发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传单被非法重判十年,关入佳木斯监狱的。在佳木斯监狱,他曾被扒光衣服、浇凉水,被熬鹰五天五夜,数次被打得鼻口出血。这次被迫害致死前,他已被狱警打断了一只手臂、并被恶徒用四根高压电棍同时电击,直至电到没电为止。对他进行野蛮灌食时,四个人分别按住他的四肢,另有一人按住他的头部,强制他靠在椅子背上,并野蛮地用止血钳子夹住他的舌头,拉出来,强制插管灌食。直接致死他的原因是灌食时插管插到肺里造成的。

那么所有这些参与迫害秦月明的犯人与狱警都是那个处长所说的“一伙”之内的人。说白了,那位处长所说的“一伙”就是一个犯罪团伙。秦月明被迫害致死后,他的妻子王秀清与女儿秦海龙,四处为他申诉。但均被中共各有关部门以他修炼法轮功为由而拒绝立案。不但如此,娘俩还在双城市被双城警察与哈尔滨警察联合绑架,并被投进了哈尔滨市前进劳教所进行迫害。她们聘请的北京律师到前进劳教所,依法要求与秦海龙见面,但所长王亚罗和副所长叶云极力阻止律师会见。显然,绑架王秀清与秦海龙的警察,与决定劳教她们的相关人员,以及在劳教所迫害她们的警察和劳教犯人也都是属于这一个犯罪团伙。

二零零二年,秦月明生前遭绑架时,金山屯区刑警队、政保科、巡警队、看守所部分恶警在公安局长崔玉忠、副局长董德林、张庆第、“610办公室”主任孟宪华的指挥下,对秦月明辱骂、殴打、坐老虎凳、上绳,无数次的酷刑折磨,致使秦月明的腿骨、肋骨多处骨折,后被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零二年秦月明被绑架时,当时才十四岁的大女儿秦倩倩本能地双手拽着父亲的衣服。政保科干事康凯、齐友居然拳脚相加将她打倒在地,康凯用脚踹她的头部,脸部,打够了,又将她绑架到公安局非法审讯。他们明知道关押小孩是违法的,却知法犯法,将非法拘留证上的年龄写成十八岁,并逼迫孩子签名。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孩子在看守所里被非法关押了三十天,期间还多次被非法审讯。有次康凯、齐友用绳子将她捆起来,用掌猛击她的头脑,脸部,致使她脑部发晕,鼓起大包,脸变形肿大,身心备受摧残。

在秦月明被迫害致死后的十一天之内,与他曾同时遭到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于云刚、刘传江也相继被迫害致死。

这些法轮功学员是在没有任何罪错的情况下,只为讲出“法轮大法好”、修炼人身心受益,不该遭受迫害的真相,而被非法枉判的,那些绑架、摧残他的警察,参与起诉他的检察官,判他冤狱的法官,以及幕后操纵这一切的“610”人员,以及那两个无人性折磨孩子的政保科干事康凯、齐友,当然也同属于这一个犯罪团伙。

在对法轮功学员长达十二年的迫害中,数十万人被绑架、监控、非法劳教、判刑,背后操纵的犯罪团伙背景庞大,手段阴毒,操纵了整个中国的公检法司,他们互相勾结,层层相护,形成一个互相牵扯,盘根错节的迫害网络。这个迫害网络既纵容着参与迫害者肆无忌惮地犯罪,又在他们遭到控诉时庇护着他们的罪恶。

可是它毕竟是一个犯罪团伙,隐蔽的再严实,在法轮功学员的揭露中,迫害者的恶毒与阴险也一再被曝光出来。它们对涉及为法轮功学员鸣冤的案子不予立案或被迫立案后的横加阻挠,不只是说明了犯罪者的互相袒护,也暴露了迫害者的胆怯。正因为胆怯它们才层层设障,也正因为胆怯,它们才使用如此见不得人的手法进行掩盖。这个犯罪团伙是将自己的命运与中共政权捆绑在了一起。当中共这个邪恶政权垮台时,参与迫害的中共恶徒还能逃离法庭的审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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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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