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2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10日电)针对2011年上半年ECFA出口货品早期收获计划,国贸局委外调查发现,有出口早收产品的厂商,过半认为早收计划对其有利;整体而言,中小厂商认为有利的比率高于大厂。
经济部国际贸易局今天召开记者会,针对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早期收获计划执行情形进一步说明。
国贸局表示,针对“2011年上半年ECFA出口货品早期收获计划”委托学术单位进行厂商问卷调查,总计发出2300份问卷,回收有效样本共1436份,回收率62.4%。
有关“中国大陆提供给台湾早期收获产品对厂商影响”部分,国贸局委外调查发现,其中有出口早收产品的厂商,认为早收计划对其有利比率超过一半(51.31%),显示ECFA确实为厂商带来正面效益。
若按9大产业观察,以运输工具业60.53%认为有利最高,其次为其他类(58.73%)及农产品(55.56%)。
值得注意的是,中小厂商认为早收计划对其有利的比率高于大厂,国贸局说,显示ECFA不仅对厂商有利,还为中小厂商带来更多正面效益。
国贸局表示,样本厂商在2010年全年与2011年上半年(1至6月)的出口金额分别为1108亿美元与627亿美元,占同期台湾总出口2746亿美元及1541亿美元的40.35%与40.68%。
另外,委外调查有效样本1436家厂商中,有出口早期收获产品的厂商为803家(占55.92%),未出口早期收获产品的厂商为633家(占44.08%)。
以所调查的厂商规模区分,小厂(员工人数小于100人)的家数比率达59.03%为最高,大厂(员工人数大于199人)比率为24.53%,中规模厂商(员工人数介于100至199人)比率为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