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拜天:联合国似乎有修改章程的必要

【新唐人2012年2月8日讯】西谚有云:有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哈姆莱特。意思是说,世界至大,人口太多,而人与人之间的观念,是不可能完全重合的。有时可能差别还挺大,甚至还你死我活。中国又句成语,叫道室筑谋。意思是说,如果你老是听别人的建议的话,就盖不成任何一间房子。因为,一个人一个道儿,很难达到完全的一致。既然这样,要想干成一件事情,或者,要想干成一些事情,就不可能万众一心,每个人都意见一致。所以民主社会的设计,往往采纳的是多数人的意见。大家都知道,美国,还有台湾这样的比较成熟的民主制度,在选总统的时候,被选的人,不但不可能达到百分百的支持,甚至,同意、选他当总统的,半数超得稍微大一些,就已经会有很多人惊呼,说是很了不起了。其实,像我们这样一党制,或者就是独裁制的国家,也是认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的。中国的选举,或是表决,还稍微象点样子。往往还星崩地出来一点反对派,比如说某某人选举吧,如果有一百个人,一般来说,还会有一个两个不同意的。我想,这样的目的,不过是想表示一点民主的意思,做做样子吧。所以,有时候,那星崩的几个反对派,我甚至猜想,可能是有意设计、安排的。甚至是某种意义上的托。还是朝鲜,还有萨达姆时代的伊拉克,人家更坦白更直接更不遮不掩。人家的每一次选举,任何一次的表决,都是百分之百支持率。不百分之百也不行啊!所有的选举,都是在人家一把手的铁腕控制之下。你要真敢壮起狗胆投反对票,紧接着的结果,立刻就是人间蒸发,神秘消失;或是被踏上一万只脚,永世不得翻身。毕竟,奥斯特洛夫斯基有言曰,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嘛!所以,说来说去,我的意思是,这世界上,要想做成一件事情,要指望着百分百全通过,那是扯。

偏偏咱联合国的规则就有这样一条,说是五大常任理事国,享有一票否决权的特权。不管有多少个国家投了赞成票,只有这五个常任理事国里的任何一个国家提出反对意见,那么,整个的计划就全都泡汤。全部同意才可能通过。而只要有一个不同意,这决议就通不过。我上段书里已经说了半天了,事实上要想让所有的成员国、每一个会员国都同意,本身就是不现实,不可能的。这不,咱就叙利亚为例吧,我们不妨先把这个事件,简单地回顾回顾——

首先,我们得承认,叙利亚事件,是受到了整个阿拉伯之春,或者茉莉花事件的影响,牵动。但无论说是阿拉伯之春也好,茉莉花事件也好,谁也不能说,这是一件坏事情。毛主席说,国家要独立,民族要解放,人民要革命,这是历史发展的趋势。这话好像有点过时。现在应该说,人民要民主,而民主,总是不坏的。就说已经被推翻的这些国家的首脑,阿里、穆巴拉克,还有卡扎菲,他们的共同特征,就是长期地赖在国家的首脑的位置上,而且,往往手里还沾满了被他镇压了的无数人民的血。你说说,哪有一个是好东西呢?本来,当代社会的理念,连我们中共,也是把这样的口号,喊得震天响,就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既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那么,当人民要求你下台的时候,按说你就应该下台。想想,日本等一些民主国家,领导人换得跟走马灯似的。哪一个国家的领导人,会赖在位置上死也不下来,甚至,为了保住自己的权力,还要对自己的人民痛下杀手呢?所以,当你的人民要求你下台的时候,第一,可以协商对话,可以妥协让步。当妥协让步还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时候,就应该激流勇退,把权力还给人民。在这方面,也门总统萨利赫,已经做出了很好的榜样,并且,虽然他在位的时候,也算劣迹斑斑甚至罪孽深重,但已经得到了也门,甚至世界的谅解。我相信,今后萨利赫的日子,恐怕还是会过得比一般人强百倍。而那些说什么也不下台,并且胆敢以人民为敌,与人民做对,甚至不惜死掉成千上万人的暴君,是没有一个会有好结果的。萨达姆怎么样,卡扎菲又如何?

本来前车之鉴,后车可车。然而叙利亚的阿萨德呢,却偏偏置这一切的教训与不顾,不撞南墙心不死,见了棺材也不掉泪。为了长期把持本来他把持已经够久了的政权,大开杀戒,据说到现在,已经制造了死掉五六千人的人间惨剧。一个只有两千多万人口的小国,死掉五六千人,而且这还绝对不是最后的数字,这是什么概念?为了保住一个家族的权力,不惜死掉这么多的人民,这样的国王,他的心有多硬,多么残酷呢?国际社会看不下去了,于是,聚集在一起,想尽一切办法,阻止叙利亚人民的流血牺牲。然而呢,阿萨德就是一意孤行,杀红了眼杀上了瘾,置国际社会,各种努力与不顾,当耳旁风!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就只有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就如同你在大街上看到歹徒在一切一切害人质的肉的时候,你怎么做?先是警告、吓阻,这都没有错,但如果警告、吓阻都不起作用呢?当然就得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直到达到解救人质的目的。然而这世界上,偏偏就这样一伙思路极为奇特的人,却总是说什么,太严厉的措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所以对于国际社会,解救“人质”的努力,却总是横拨拉竖挡。他们阻挡的理由,还都是一个腔调,说这样的办法没有用,那样的办法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我真想就这样的态度,也学孔庆东来一个三妈的,这个没用,那个没用,你倒是给我来一个有用的,你把问题给我解决了看看呢!你自己解决不了,又阻挡国际社会解救措施的出台,你到底安的什么心?成百上千人在死亡、在流血,就不能打动你们的铁石心肠?

说远了,往回来说吧。再说联合国,关于叙利亚问题的投票吧。据说一共15个理事国,其中五个常任理事国,十个非常任理国,13票赞成,只要两票不赞成,也就是说,只有中俄两国投了反对票。想一想吧,13比2,那么多的国家赞成,只有两个国家反对,而且,说实话,又是两个人权记录本来都不怎么好的,历史上都曾经发生过大规模的恶劣的人权事件的国家。那么多国家,难道都犯了傻,就都不如我们这样的两个国家聪明吗?

没办法啊。从现实的情况看,这样的势力还很强大,而国际社会,要是还指望着所有的国家,都能一门心事,统一看法地看待一件事情,看来是不大可能的。那么,联合国如果还按照目前这种状态,决定一件事情,非得所有的常任理事国家都通过,都同意,那么我看,将来的联合国,恐怕还是干不成任何的事情。所以,论证了半天,我的意思是,联合国能不能改一改章程,改现在的,决定一件事情,一个决议,不一定非得所有的常任理事国都同意吧。我前边不是已经说了吗,你看全世界选首脑,选头领,有哪一个国家,非得全票通过,才能当选呢(除了非民主国家那种完全是摆样子的选举)?所以我建议,联合国是不是可以改一改章程,取消一票否决权,只要绝大多数国家都赞成,这决议就可以通过。其实呢,本来超半数就应该通过,但为了慎重起见呢,多数还不能保证公证的话,那我们就规定绝大多数。什么叫绝大多数呢?比如,这一次关于叙利亚问题的表决,15个表决国,其实超过8个,就应该算是大多数了。8个不安全,不叫人放心,那么,我们还可以规定,超过10个就是绝大多数,就可以通过了呢?不要以为,一这样世界就会更多事。我想联合国那么多国家,大多数都是脑子正常的。谁也不会无事生非,没事找事。因此一项政策的出台,本来是都会慎重的。而且再加上"绝大多数"的保证,我相信,如果能够进行这样的修改的话,那么,将来的联合国,就绝对会有更高的效率,同时也会避免一些搅屎棍子,在那里正事不干,成天嚷嚷什么,这个不可以,那个没有用了。

文章来源:《博客日报》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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