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月31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思宇台北31日电)教育部今天表示,为减轻大专毕业新鲜人负担,并协助弱势家庭学生生活,从100学年度第2学期(2月1日)起放宽就学贷款多项条件,预估将有10万名学生及10万名已毕业学生受惠。
教育部表示,措施之一“延长还款期限”,针对低收入户及中低收入户还款者,还款期限为贷款1学期者得以1年计,另可申请延长2倍,可降低每月还款额度约一半,预期可减轻弱势贷款者还款压力。
举例来说,依还款期限为贷款1学期者得以1年计,另所有贷款学生均可申请延长1.5倍,而自100学年度第2学期起,针对低收入户及中低收入户还款者,还款期限可选择申请延长2倍。
以就读大学4年期间,贷款总额新台币40万元(以私立大学学杂费每学期贷款5万元估算),8年摊还期间,每月还本缴息金额为4483元;若选择12年摊还(延长1.5倍),则每月需还本缴息3097元;若选择16年摊还(延长2倍),则每月需还本缴息2405元。
措施之二“放宽申请缓缴门槛”,教育部说,放宽平均每月收入不到3万元、中低收入户或是低收入户均可申请缓缴。对于刚投入职场的新鲜人,初期可能薪水较低,因此申请缓缴门槛自平均每月收入不到2.5万元放宽至3万元,其申请缓缴期间,除了无须缴纳本金外,利息也由政府负担,对于刚投入职场的年轻学子具有实质效益。
教育部说,“放宽低收入户及中低收入户生活费贷款”,基于协助经济弱势学生立场,低收入户学生每月可贷款生活费提高至8000元,并增加中低收入户学生每月可贷款生活费4000元,以扩大弱势家庭子女的就学协助,减轻其筹措就学期间生活所需经费。
教育部提醒,100学年度第2学期就学贷款对保作业已经开始,欲申请就学贷款学生应把握时间至银行办理申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