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廖汉原堪萨斯市27日专电)前驻美堪萨斯市办事处长刘姗姗涉及外佣合约诈欺案,美国法官今天是否当庭接受检方与被告的认罪协议,将决定已被羁押两个多月的刘姗姗能否很快重获自由。
如果法官接受认罪协议,刘姗姗何时能够返台,目前尚难确认,但处理案件的官员透露“不会拖太久”。她从去年11月10日被捕后,遭到羁押已超过两个半月。
密苏里州西区联邦法院于美中时间27日上午10时(台北时间28日零时),针对代表刘姗姗的辩护律师沃肯(James Wirken)去年11月18日提出的认罪协议,召开最后的判决听证庭(sentencing hearing)。
若无意外,法官凯斯(David Gregory Kays)将接受判决前调查报告(Pre-Sentence Investigation Report)的建议,同意协议内容并决定即刻将刘姗姗遣返。
由于进入认罪协商过程,刘姗姗的美国签证随即失效,刘姗姗也同意放弃所有移民基本权利,后续返台程序仍有待安排。
至于对被害人的赔偿,法官如果同意刘姗姗认罪协商遣返的协议,刘姗姗透过律师交付检方的8万余美元赔偿金,将正式转交给两名先后受雇在刘姗姗寓所工作的菲律宾籍被害人。
刘姗姗64岁,于去年11月10日遭美国联邦探员以外佣合约诈欺罪嫌拘捕,案件于去年11月16日及18日召开预备庭,由于全案牵涉甚广,刘与律师决定提出认罪协议,以求速战速决,但主审法官凯斯认为,需要更多时间了解全案,并未当庭同意。
期间缓刑观护员(Probation Officer)于12月底提出判决前调查报告,院方与被告对内容与判决建议均未有异议,全案于27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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