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清芳台北24日电)妈妈带着小宝宝回娘家或拜年走春,别担心无处哺育母乳,相关法律保障母乳妈妈可自由在公共场所哺乳;此外,全台近300处车站、公速公路休息站、商场等,也贴心提供哺乳室。
卫生署统计,各县市共有179家百货公司及大型量贩店,66处台铁、高铁、航空站等交通场,以及14个高速公路服务区,以及各国家公园管理处,都设有哺(集)乳室。
卫生署国民健康局指出,这些公共场所的哺集乳室可能只设在特定楼层或特定车站,母乳妈妈如果觉得不顺路、不方便,仍可随时在公共场所自由哺育母乳,因为哺育母乳“皇帝大”,法令明文保障。
根据“公共场所哺育母乳条例”相关条文,妇女于公共场所母乳哺育时,任何人不得禁止、驱离或妨碍,就算是场所已设有哺(集)乳室,母乳妈妈仍可自由选择哺乳地点,不一定局限在哺(集)乳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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