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高照芬台北20日电)财政部今天表示,将本着大法官解释文,并参酌各界意见,尽速修订“所得税法”,避免夫妻非薪资所得强制合并申报,有差别待遇。
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今天作出第696号解释,认为所得税法中,有关夫妻非薪资所得强制合并计算,比单独计算税额的税负还重,违反平等原则,应自释宪公布日起最迟2年失效。
财政部指出,有关夫妻所得合并申报的法律条文违宪部分,影响层面较大,探讨的问题也比较多,因此将参考其他国家做法,研商如何修法,使夫妻所得合并申报更符合租税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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