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月9日讯】只有同时拥有自我并拥有财产权的人才是世界上真正的主人,也才有资格成为国家的公民与主权者。人对自身的占有,也就是对自我的所有权是天下第一所有权,一切自由权、财产权与平等权都是从中派生出来的。
私有财产权为什么是正当的?是因为私有财产是每个个体的生存所必需吗?是因为私有财产一直伴随着人类吗?是因为想不出比个体更称职的财产占有者吗?是因为财产不是盗窃吗?
从上面的角度对私有财产权的正当性进行的论证,都是非常可取的。但是,这些论证的角度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它们都是从私有财产(权)对每个个体的效用来进行论证的。这类的角度充其量论证了私有财产(权)对人类及其生存的工具意义。然而,私有财产权的意义仅限于工具层面吗?它有其自在的意义吗?
作者帕尔默博士在其《实现自由》一书中重温了私有财产权的真正源头,及其本身的意义,而不再停留于私有财产权对个体的工具意义上。本书指出,私有财产权,起源于英国哲学家洛克称之为人的“自我所有权”(selfownership)。因为,每个人都是人,都是自己的身体和财富的主人。(第86页)只有同时拥有自我并拥有财产权的人才是世界上真正的主人(第84页),也才有资格成为共和国的公民与主权者。人对自身的占有,也就是对自我的所有权是天下的第一所有权,一切自由权、财产权与平等权都是从自我所有权中派生出来的。个人是属于天地的,也是属于自己的,就是不属于其他人。自身是属于自己的,每个人在世界上最大的财产就是他自身。
造物主创造了人类,也赋予每个人自我所有的权利。所以,自我所有权是天赋的权利,是不可让渡的、不可剥夺的。自我所有权只指向一件事:你是你自身的所有者,你拥有你的一切:你的身体,你的精神,你的能量,你的人生,你的成就等等。自我所有权派生出来的自由权、财产权等等也属于你自己。你的头脑和嘴巴属于你的,你当然应该拥有思想和言论自由。你的嘴巴和头脑,不能归别人所有,由他人来支配。当你拥有你自身的时候,你也拥有你自身的衍生物。总之,你是你自己的,不是他人的,更不是组织的。对自己的身体性命,除了自己,没有人对此拥有权利。父母虽有养育之恩,但是没有占有之权。
人的自我所有权还意味着:没有人天生拥有统治他人的权利。个人是主权者,建立政府是来为个人服务的,而非来占有、奴役每个个体。为了保障个人的自我所有权,政府的权力必须受到最大限度的限制,受到制约与平衡。不论对人的自我所有权有多少争议,不论自我所有的边界有时会多么模糊,都不能动摇自我所有权的根本重要性。毕竟,大多数时候个人对自我的所有是没有争议的。自我所有原则的实施会带来相关的后果。不论是事关你的身体,还是事关你的生命;不论是事关你的事业,还是事关你的未来,总之,事关你的一切,都要由你来决定,而不是由别人、更不是由政府来决定。因为,自我所有权意味着,人并不是会动的机器、没有理性的野蛮人,而是可自主选择并承担责任的行为主体。(第86页)
自我所有权里面隐藏着特定的正义观。没有主人、没有奴隶,人人自由平等,个人只归自己所有的社会才是最正义的社会。奴隶制的最大之恶就是它允许一个人完全占有他人作为自己的财产。家长制和君主专制则视子民为家长或君王的部分财产。子民只能卑躬屈膝、任由宰割。所以,按照人人属于自己的道理,家长制与君主制也是不正义的。同理,各种形式的专制暴政,不论它们顶着何种“主义”之名,同样是不正义的。在这些政体之下,人的自我所有权和财产权得不到充分的成人和有效的保障。
尊重每个人的自我所有权的社会也是最自由的社会。自由是衡量一个社会每个个体享有自我所有权的尺度。这种社会还有一个很大的好处,这就是自由的扩展把暴力最小化了。自我所有权的逻辑是和平的、非暴力的逻辑。这一逻辑不允许用暴力侵害他人的自我所有权。如果一个政权建立在否定与剥夺人的自我所有权和自我所有物的基础上,那么这个政权必然要最大限度地动用暴力和强制来维护统治,干预民生。
共同的人性产生共同的权利。(第88页)财产权,作为天赋权利,来自人的天性、来自人格的权利。财产权中的人性依据从以下的事实中明确无误地折射出来:每个男男女女都有自由追求个人目标的本能,对财产都有内在的需求。对财产的取得与支配深深地植根在人性之中,而这些又来自于人的生存本能。人的天性中都有向上的驱动力,希望过更美好的、更称心如意的生活。试图消灭财产权者所动用的巨大的强制手段从另一方面证实了这种天性的强大与顽固。一个健全的人包括三个位格:主格、宾格和所有格。其中,主格与所有格都离不开“占有”(财产)的资格。剔除了主格和所有格的人格不仅不是健全的人格,而且只剩下被占有、被支配、被奴役的位格:宾格。
财产权是国人日益熟悉的概念,自我所有权是国人相对陌生的概念。自由主义是国人日益熟悉的概念,而自由至上主义是国人相对陌生的概念。除了探讨财产权与自我所有权之外,《实现自由》全面地表达了自由至上主义的理论观点,继承了古典自由主义的丰富思想遗产。该书化繁为简,直击难题,各个部分既互为一体又独立成章。而国内介绍古典自由主义和自由至上主义的著作并不多。就本书而言,出版社自行把原书名中的Libertarianism(自由至上主义)误改为自由意志主义,就知道国人们对自由至上主义与古典自由主义有多么陌生。
任何喜欢思想的人的书架上不能没有这本书。该书既适合一般读者,又适合政治哲学、经济理论和历史学的专业读者。对于关心自己与爱好自由的学生与人士,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
文章来源:《东方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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