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月6日讯】(中央社记者许湘欣台北6日电)对媒体报导远东百货旗下大远百强迫柜姐买餐券一事,远百今天澄清,以优惠折扣提供餐券无强迫销售,使用上无期限,若是厂商个别行为,将协调厂商调整。
远百表示,对于专柜同仁、员工用餐需求,以每人每月2000元餐券方式处理,持餐券可以在餐厅、美食街享用“员工餐”,折扣在6到9折不等,甚至有50元套餐的优惠价。餐券没有限制使用日期,可以在全馆食品业种使用。
远百指出,卖场服务管理,提供专柜同仁、员工餐券,是出自体恤与优惠,并无强迫销售的行为。至于厂商是否强制规定专柜同仁购买餐券,属于厂商内部工作规定,如确有未尽合理的地方,远百将尽力协调厂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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