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政府监管金融风险 银行付费

【新唐人2011年12月30日讯】(中央社华盛顿30日路透电)美国财政部计划对大型银行收费,以支应部内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以及金融研究局的经费。

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Oversight Council)和金融研究局(Office of Financial Research)是依据2010年陶德–法兰克(Dodd–Frank)金融监督法设立,该法指示政府为其作业向银行收费。

财政部昨天提出1项拟议中的规定,适用于资产总额500亿美元以上的银行,自明年年中开始生效。

该部拟议,根据这些银行的资产总额收取固定比率的费用,1年收取2次。

财政部尚未宣布对各银行收取的确实费用,因为必须到欧巴马总统明年年初提出2013会计年度预算案后,上述2个部内机构的预算才能确定。

金融研究局须向监管委员会报告,监管会的职责则是监督金融体系的风险,并据此采取行动。诸如联邦准备理事会和证券管理委员会等金融监管重大机构,都是金融稳定监管会的1部分。

监管会设立的目的,在使各监管机构能比较密切地合作,以预测市场问题,比如导致2007–2009年金融危机的问题。(译者:中央社张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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