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2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9日电)前SOGO百货董事长章民强父子3人,被控挪用太百资金支付中控公司等员工薪资,致太百损失达新台币2亿多元。台湾高等法院认定被告无背信故意,今天判决3人无罪确定。
章民强今天未出席聆听宣判。委任律师聆判后,步出法庭打电话告知章民强判决无罪确定,律师说,很高兴法院经长久审理后,有公正的判决结果。
章民强透过助理表示,对无罪确定的判决结果感到开心,是司法还给他清白。他说,这是远东集团非法入主SOGO百货后,对章家滥诉的行为,也浪费司法、社会资源,希望远东集团停止这种行为。
判决书指出,章民强、章启明、章启正3人于民国85年5月至91年7月间,分别担任太百董事长、常务董事及董事,而章民强、章启明当时也分别担任太平洋建设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
太百控告章民强3人在86年间以发展百货蓝图为由,挪用太百资金支付太平洋建设旗下子公司的员工薪资,包含中控公司、丰洋公司及太崇兴业公司的72名员工,导致太平洋百货损失2亿多元,检方依背信罪起诉章民强3人。
章民强3人辩解,太平洋建设旗下的子公司品牌都是以SOGO为字样的太平洋百货,86年间为增加营业据点、整合百货事业,由太平洋百货支付薪水,调派管理职人员到各据点,属公司营运策略,未有不当。
原审法院审理认为,关系企业间基于技术提升、综效整合等而调动百货公司人才,此人事安排经董事会决议,也未损害百货公司财产与利益;章民强3人未有违背职务的行为,主观上并无背信故意,判决无罪。
台湾高等法院今天驳回上诉,维持一审见解,判决无罪,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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