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因儿致残上访被新官员逼迫有家难归

【新唐人2011年12月23日讯】(新唐人记者陈汉采访报导)在2006年新疆沙雅县王芳霞的大儿子在学校与沙雅县派出所所长韩军的儿子韩浩发生矛盾,一次放学回家的路上被韩浩在后面扎了一刀,导致终身残疾双目失明。韩浩举着刀还叫嚣谁还不服谁还敢上,韩浩没遭到任何制裁,结果把被害者的弟弟抓去判刑八年,被逼迫的王芳霞夫妇带着残疾的儿子连夜挖地洞5个钟逃离它乡,至今有家不能回。

昨天22日本台记者接到大陆维权人士的电话,请我们关注王芳霞一家的悲惨遭遇。记者昨日下午拨通了王芳霞的电话,在采访大约一个多小时中,王芳霞从头哭诉到最后,那种凄惨的声音叫记者难以表述。

只因在学校得罪了当地派出所所长的儿子,给他们一家带来了灭顶之灾。安居乐业的生活被打破,在没有发生大儿子被害前的2006年,户主于学辛自己有一辆机动车帮人拉活赚钱,妻子王芳霞养殖,一年可以收人10多万元。

王芳霞说:“他大儿子在学校与沙雅县派出所所长的儿子发生矛盾之后,韩浩找到他公安局某科的科长的舅舅说王芳霞的大儿子欺负他,他舅舅说你家都是公安局的就在公安局门前打她,结局就是给王芳霞的儿子带来了终身残疾,当时只有17岁。”这个过程被王芳霞的小儿子和其他同学看到。

在这之后公安局的人没有去抓韩浩,却把王芳霞的小儿在戴上手铐关到车的后备箱中带着他来到王家,把王芳霞一家人带到公安局,把他小儿子拘留,韩浩却上学去了。
王芳霞还说:他的大儿子在医院抢救了18天才抢救过来,因费用很贵中间停了两次药。这期间韩浩家人没有来看过和给予任何补偿。

因孩子致残王芳霞要求上诉,在乌鲁木齐法院门前韩浩的爸爸、妈妈、舅舅、奶奶等一些亲属都来了,并对王芳霞说:“你想找死就快点,怎么还想上诉啊!就给你五万元钱,要不要不要就等着瞧吧!什么也别想得到。韩浩的奶奶就对韩浩说捅就捅死,不然就是个无底洞。”

就在受害家人申诉、控告期间的2008年,沙雅县公安局又把受害人17岁的二儿子以问话为由带走,其执法行为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6条之规定,涉嫌对未成年人刑讯逼供,在没有任何司法文书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法院判决书下达的情况下,把王芳霞二儿子以“强迫妇女卖淫罪”判刑八年。由于“强迫妇女卖淫罪”的客观要件要求非常严格,一个17岁的未成年人构成此罪值得推敲!况且,办案公、检、法执法程序完全违法!
王家申诉、控告到北京信访局、高法、检查院等部门至今无果,被沙雅县政府涉嫌绑架回沙雅县其家中,违法《宪法》相关规定,扣押控告材料、受害人身份证,政府并派16人日夜看押,并在下雨天把一家人锁在房内随时都有被砸伤亡的危险,在这种严重侵犯人权的情况下。公民王芳霞一家趁黑夜从房子里挖5个小时洞逃亡离开了新疆沙雅县地区,这其中的苦难不能一一例举。逃到山东蓬莱结果引发政府官员雇佣匿名黑手,分别对受害人夫妇手机简讯进行恐吓。

维权人士于国福表示:2011年12月16日17时49分,给沙雅县政法委书记 宋海山打电话进行询问。可是,宋接了电话狡辩说没有司法文书怎么判刑?就挂了电话(有录音为证),于国福对案件根据证据,依照法律进行评论。可是,沙雅县政府官员却不敢真枪实弹的与于国福网战辩论,而去恐吓合法公民,在多次拨打沙雅县政法委书记宋海山电话拒接的情况下。

于国福发简讯:“尊敬的沙雅县政法委书记宋海山先生你好!笔者是中国维权人士于国福。前几天我们已经电话里谈过,关于贵县公民于学辛一家被贵县行政侵权引起的系列打击报复案,现在已经在网上曝光,有国际媒体记者联系笔者准备曝光及网上转载。笔者刚刚收到委托人发来的简讯说明,有人发简讯恐吓他们 ,笔者已经要求他们依法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笔者对此不法行为表示最强烈的谴责!笔者所曝光的事实附有证据发来依据。笔者希望您对贵县在处理案件没有违法的事实进行举证。明天你们将会看到国际媒体对此案相关事实进行曝光及跟踪报道。”于国福至今没有接到沙雅县政法委书记宋海山的回复。

被“官二代”残忍的用刀扎成重伤并造成终身残疾,依照《刑法》“官二代”应该判处重刑,可是由于是“官二代”就连到拘留所都没有去。后来取保候审,再后来判三缓四。
由于被害人家属养儿子是为了防老,可是反倒要养儿子一辈子,被害人家属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怎么养终身残疾的儿子?按照受害人有要求赔偿金可以谅解犯罪分子的行为的,中国有多少学生被害致残民事部分赔偿协商处理有赔偿100多万的案例,可是,“官二代”可以行凶伤人致人重伤,终身残疾可以在受害人不谅解的情况下法官随意判三缓四,因此在引发冤案。

在王芳霞哭诉中说:“我们是受害人却搞得还不如老鼠,老鼠还有个窝,我却无家可归,他们都是领导干部,懂得法律,却不干人事,这个国家还有没有法律,还有没有我们老百姓的活路,并肯请媒体一定帮助她们揭露这个罪行叫全世界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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