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2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14日电)报载“农舍案 农委会还苏嘉全清白”一文,农委会主秘戴玉燕表示,农委会12月7日回函屏东县府是呼吁依法行政、依法认定,不涉及还不还公道的内容,过度解读,表达遗憾。
戴玉燕说,农委会12月7日回复屏东县政府的内容为,农业发展条例第18条第1项、第3项及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第2条、第3条第1项规定,兴建农舍申请人应为农民。
她并说,文中也说明,农发条例第3条第3款已明定农民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自然人,因此农民资格须依事实审认,非仅以职业别作为审认基准。
民进党副总统参选人、前农委会主委苏嘉全农舍案中,扣除农舍所余90%的农地,申请了合法农业设施及种植果树,但仍未说明现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关申请农业设施是否确依经营计划使用,也请县府确实审认。
她强调,农委会是希望县府依法行政、依法认定,不涉及还不还公道的内容,被过度解读,农委会表达遗憾;并忧心报载县府称军人、医师及老师都可以快乐当农民的话,恐怕会对民众产生误导,认为谁都可以买农地、盖农舍,但没有从事农业行为,将对农地利用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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