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2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何孟奎台北13日电)立法院院长王金平今天表示,宇昌投资是依据生技新药产业发展条例,但有争议的是经营的部分,法案通过是为了福国利民,宇昌案与法条本身并没有直接关系。
王金平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当初参与生技新药产业发展条例提案,是为了整个生技产业与新药发展,法案通过后,整个生技新药产业获得新的发展,现在生技股非常好,生技产业蓬勃发展。
他指出,台湾新药进入美国FDA(食品暨药物管理局)临床实验一期者大约有20、30案,临床三期者有7案,每一个案通过都是世界上的大事情,这几年来由于法案通过带来整个产业生存发展,而且在国际上地位越来越高,这就是法案福国利民之处。
王金平表示,外界把宇昌案与生技条例连结在一起,然而宇昌案跟法条本身并没有直接关系,宇昌案是否有问题,要大家自己去判断,“我也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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