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昌分案 特侦组:无可奉告

【新唐人2011年12月9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9日电)民主进步党总统参选人蔡英文遭指担任宇昌生技公司董事长期间,有图利嫌疑,媒体报导特侦组已分案侦办;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主任陈宏达今天表示“无可奉告”。

蔡英文4年前卸任行政院副院长后,担任宇昌生技公司董事长;当时经建会主委何美玥以“极机密”件给当时的行政院长苏贞昌、蔡英文,签准国发基金投资宇昌,国发基金快速拨款;外界质疑蔡英文家族企业在宇昌的出资及股票出脱有问题。

媒体报导,特侦组搜集宇昌案资情,已秘密分“特他”案侦查,陈宏达表示“无可奉告”。

陈宏达表示,任何重大案件,特侦组都会主动了解,按照程序,若案件进来,会先列“特查”字号立案审查,厘清是否符合法院组织法第63之1条规定,为特侦组侦办范畴;若是范畴内,将改列“特他”字号侦办。

陈宏达指出,法院组织法第63之1条规定,侦办有关大选案件,必须为全国性舞弊案件,有政党、中央选务机关及候选人本身涉案,截至目前为止没有相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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