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读 续介聘军护教师2年

【新唐人2011年12月9日讯】(中央社记者何孟奎台北9日电)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通过修正教师法第35条之1,因教育部95课纲课程实施致未能进入公立学校任教的军训护理教师,未来2年内教育部仍可继续办理介聘,以保障其工作权。

提案立委吕学樟表示,教育部95课纲课程实施后,高中“军训护理”课程被“健康与护理”取代,冲击原有的军训护理教师;许多后来取得健康与护理教师资格的军护教师,因为没有职缺,无法被教育部介聘到公立学校。

吕学樟说,现行法令规定,经教育部介聘的护理教师具健康与护理合格教师资格者,因军训护理课程调整致无法继续任教时,教育部可于民国97年7月31日前,办理介聘为健康与护理科教师。但因缺额不多,目前仍有159名无法进入公立学校服务,因此他提案删除落日条款。

教师法第35条之1修正草案日前经过教育及文化委员会审查后,增列第3项,明定在97年7月31日前取得健康与护理科教师资格者,尚未被教育部介聘为健康与护理教师者,自修正施行后2年内,教育部可继续办理介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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