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2月7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淑媛台北7日电)经济部明年将扩大LED(发光二极体)路灯设置,标检局也拟订完成LED路灯正字标记,计有亿光等7家厂商核准通过使用,标检局每年不定期抽样检验,以确认厂商全部项目符合标准。
经济部标准检验局表示,为落实政府节能减碳政策,保障消费者权益及因应公共工程采购需要,标检局于民国98年公告增列CNS 15233“发光二极体道路照明灯具”(LED路灯)产品为正字标记品目。
标检局强调,目前执行正字标记产品检验单位包括“财团法人台湾大电力研究试验中心”、“财团法人金属工业研究发展中心”、“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量测技术发展中心”及今年11月14日刚获得标检局实地评鉴通过的“财团法人台湾电子检验中心”,总计计4家正字标记认可试验室执行产品抽样检验。
标检局表示,已经获得正字标记厂商包括亿光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浩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玉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采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硕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诚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康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计7家厂商经核准通过使用正字标记。
标检局说,厂商若要申请LED产品正字标记,可迳向台湾大电力研究试验中心认可试验室等单位洽询有关产品检验事宜。
标检局进一步指出,正字标记产品管理十分严格,除生产工厂须经过ISO 9001品管制度评鉴通过外,其产品每年均予以不定期抽样检验,如抽样检验结果发现某项检验不合格,则必须立刻改正,并不得于产品上使用正字标记,直至改正完成经再抽样检验结果确认全部项目均符合规定,方得再使用正字标记,以确保正字标记产品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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