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2月3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思宇台北3日电)教育部今天表示,由于医疗理赔费用逐年增加,学生团体保险保费2次流标、2次废标,经金管会协助,仅国泰人寿投标,双方签订条约内容,包括健保补助后自付额从100%降为65%。
100学年每名学生负担的保费从99学年度的465元增加到480元,总共有366万人投保;条约内容更改部分包括健保补助后的自付额,从100%降为65%,住房补助增设上限1000元。
为此,财团法人周大观文教基金会今天到教育部陈情,认为此改变会影响重症病童负担,希望维持99学年度以前的公平条件。
学生团体保险从民国64年试办,65年正式实施,目的在减轻学生遭受意外时家庭所受经济负担,保险对象为各国立暨台湾省私立高级中等学校(含国私立独立进修学校)及国民中小学学生、幼稚园与托儿所儿童等。
100学年度寿险公司考量人力支援体系及医疗保险费用遽增等问题,造成学生团体保险保费调升压力,无厂商愿意参与投标,以致2次流标、2次废标,经教育部洽请金管会协助,仅国泰人寿保险公司参与投标,该公司以每生每学年534元参与投标,经多次协商,该公司以每生每学年480元决标。
教育部表示,国泰人寿保险公司能否依陈情家属诉求,以批注条款方式,协助解决重症病童医疗所需费用等问题,请国泰研议其可行性。
若国泰不同意以批注条款方式协助解决,教育部说,将邀请相关单位组成专案小组,寻求其他基金会协助并积极筹措财源,针对急需协助个案给予个别救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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